Friday, March 21, 2014

Study Notes Questions - 3/21/2014

小組查經:出埃及記查經
主題:神的救贖
3212014

第十八課:會幕的設計(251-2721

西乃立約之後,神呼召摩西上山,向他啟示建造會幕的藍圖(24章)。以色列民脫離埃及的奴役,為要敬拜事奉耶和華。他們來到西乃山,與耶和華立約,成為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子民(196)。他們在那裡向神下拜。西乃山成為敬拜的聖所。然而西乃山不是他們的目的地,他們還要前往應許之地。在前往應許之地的路上,他們要有一個敬拜耶和華的場所,於是會幕就這樣誕生了。

問題討論
1.會幕是神的居所,即是神的家,我們應存著怎樣的態度,來到神的殿(教
      會)?





2.當時百姓為會幕的建造,神要求他們所奉獻的都是甘心樂意的。今日我們的奉
      獻,是否甘心獻上?你對奉獻給神是否掙扎過?







3.神為何如何詳盡的吩咐摩西建造會幕及一切的聖具?

Study Notes - 3/21/2014

小組查經:出埃及記查經
主題:神的救贖
3212014

第十八課:會幕的設計(251-2721

西乃立約之後,神呼召摩西上山,向他啟示建造會幕的藍圖(24章)。以色列民脫離埃及的奴役,為要敬拜事奉耶和華。他們來到西乃山,與耶和華立約,成為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子民(196)。他們在那裡向神下拜。西乃山成為敬拜的聖所。然而西乃山不是他們的目的地,他們還要前往應許之地。在前往應許之地的路上,他們要有一個敬拜耶和華的場所,於是會幕就這樣誕生了。

(一)為聖所奉獻(251-9
本段是整個建造會幕事工的引言。

1-2節:「當為我送禮物來」這禮物的原文是「奉獻」,是崇拜神而甘心獻上的。這奉獻也應該是出於樂意的。這樂意的原義,是出於自己心意的驅使而來的,不是因他人的要求而做的。神吩咐選民要學習甘心奉獻,如此的心意,才能蒙神喜悅,也能激動他們愛神與崇敬神的心。奉獻不只是祭司與長老的特權,而是每一個以色列人都有機會。可見建造會幕(神的居所),是上下一心,各盡本分的事。百姓果然甘心獻出所有的財物,為建造神的家,而且是綽綽有餘(參365)。

3-5節:「所要收的禮物,就是金銀銅」這不但是按價值的貴賤而排列,而且將來在聖幕中,其所處的位置和所製造的器物也有分別。「藍色紫色朱紅色線」這三種顏色的線,在當時比金銀銅還要值錢,因為是要從深海獲取貝殼類生物來作染料的。「細麻」是埃及出產的編織品(參看931),甚為昂貴的布料。「山羊毛」指未經染色的山羊毛。「染紅的公羊皮」 是染紅色的皮料。「海狗皮」原文可能作海豚或只指珍貴乾燻的皮料。  「皂莢木」是屬於金合歡木類的,僅在西乃半島和死海沿岸曠野生長的堅硬木材(參賽4119)。此木不易朽爛,又不沉重。故此,約櫃、陳設餅桌、祭壇、香壇和帳幕的豎板等,均用這種木材建造。

6-7節:「點燈的油」是用橄欖搗的油(2720)。「膏油」是指聖膏油(3025),其「香料」是沒藥、香肉桂、菖蒲、桂皮等(3023-24)。香為聖香(3035-36)。「紅瑪瑙」是產於哈腓拉(創212),現今亞拉伯和印度的名貴寶石。古時多作為刻印鑑之用。「以弗得」是大祭司的聖衣(參286-14)。「胸牌」是大祭司的服裝裝束之一,作法和材料可在2815-30見到。

8-9節:建造這聖所的目的,是使神可以住在他們中間。約114就有這含義。所以舊約的聖幕和聖殿,都含有預表基督「道成肉身」的意義。會幕的模式與一切聖具的製作,都是依照神所指示的樣式。

(二)約櫃的做法(2510-22
10-17節:會幕中有兩樣最重要的聖具,就是約櫃和施恩座。約櫃是會幕的中心,是神寶座的所在,約櫃本身是長方形的箱子,用皂莢木造成。裡外包金,四圍鑲金牙邊,櫃腳有四個金環,以便搬運。環內穿有金杠,以便扛抬,神所賜摩西的法版(十誡)放在約櫃內,故此稱為「法櫃」(2634)。施恩座跟約櫃一樣長和闊,被置於約櫃之上。原文該字為「遮蓋」,原意為「蔽罪」。施恩座可譯為「蔽罪座」(17節)。因著神的施恩,而使罪得遮蓋。可見蔽罪是消極行動,施恩乃是積極的表現。

10節:「肘」這是古代長度的計算單位(代下33)。肘原本是指人身上臂和下臂相連的關節處,但用為計算長度時,就是由關節處至大拇指尖端的距離,便是一肘(參看申311),約等於現今的零點四五公尺十八英吋

11-12節:「精金」法櫃是整個聖幕中最重要的器物,是神與摩西和其後與大祭司相會的所在(22節),因此是整個聖幕的中心,所以要裏外包上精金,四圍鑲上金牙邊,連安在櫃腳的四個環子,也要用金子鑄造。

13-15節:「兩根杠」這是用來抬法櫃的,也是以皂莢木製成,用金包裹,並須經常各穿在長方櫃側的兩環之間,不可抽出,表示可以隨時起程的意思。

16節:「必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裏」原文是未完成時態的命令式。表示當時摩西仍在山上,法版還未交給他,而他卻在櫃子造成後,必須將這兩塊刻上誡命的法版,放在裏面。所以這櫃子稱為法櫃。

17節:「施恩座」原文的字根是遮蓋的意思。因此,這是用精金造的櫃蓋。在贖罪日,大祭司要彈血在這蓋上(利1613-15),表示祈求上主,因這祭牲的血,而不用法版上的誡命來察看我們的罪惡和罪孽,因此便叫這櫃蓋為施恩座,或蔽罪蓋。希伯來書第九章就詳釋了這是預表基督要來捨身流血作贖罪祭,使神在基督裏施恩赦免人的過犯的意思。

18-20節:基路伯是施恩座的一部分,位於施恩座的兩端。用精金錘出來而連成一塊,臉對臉的安放法櫃蓋上,用翅膀遮蓋施恩座。基路伯是被描述為守護法櫃的天使。

21節:本節說明施恩座與約櫃的相關位置:施恩座放在櫃的頂端,二者相連。而法版則要放在櫃中。

22節:「我要在那裏與你相會」說明約櫃與施恩座的功能。

(三)陳設餅桌的做法(2523-30
23-24節:會幕另一重要陳設,是放陳設餅的精金桌子。桌子長二肘(約30吋),寬一肘(約15吋),高一肘半(約23吋)。

25-28節:將金環安在四角上,然後將兩根以皂莢木包金的木扛,穿過金環,以便扛抬及搬運,與約櫃的製法相同。

29節:桌子上應有可放陳設餅的盤子,杯子,酒瓶和斟酒用的酒杯,並都要用精金製造。

30節:「陳設餅」的字義是指「面餅」,是用細麵烤成的(利245-9),分成兩行,每行六個餅,這十二個餅預表十二支派。表明神不只是供應物質的餅,支持他們的肉體生命。透過神在他們中間的同在,也要供應他們屬靈的生命。另外也表示以色列民願意將自己勞苦所得的果實,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同時也藉此承認他們所得的一切收成,全是神所賜的。

(四)燈檯的做法(2531-40
31節:聖所內安放燈台,是用一塊精金錘出來。

32-36節:燈台中間的主幹連著支柱和下面的燈座。主幹兩旁各有三枝。每個枝子上都有杏花狀的環、有花球和花瓣作裝飾。

37-40節:七燈上有燈盞,祭司要點燈,由晚上到早晨,不斷修剪,保持燈光照耀。此乃預表神用光來照以色列,並教訓他們要有光明的生活。

(五)會幕的做法(261-37
前章講過會幕中約櫃、供桌及金燈檯的做法之後,本章接下來講會幕本身的做法。

1.幕幔的做法(261-14
本段講述遮蓋會幕的幔子與罩棚,共有四層,每層的材料和顏色各不相同,從最裡面的講起,由內而外:(1)用細麻製作十幅幔子,作為帳幕的第一層。這正好遮蓋整個聖所及至聖所,祭司長會幕內事奉時抬頭可看到,其材料及做法與隔開聖所與至聖所的幔子相同(2631),上面繡有美麗的圖案及基路伯(1-6節);(2)用山羊毛織十一幅幔子作為第二層上蓋(7-13節),(3)用染紅的公羊皮作為三層上蓋(14節上);(4)最後用海狗皮作最外層的上蓋(14節下)。

2.幕板的做法(2615-30
本段說明會幕的主體結構,有48塊皂莢木板作成,圍起一片長約13.5公尺,寬約4.5公尺的長方形區域。這區域又由幔子隔開,分為外面的聖所(約9公尺長,4.5公尺寬),及裡面的至聖所(長寬高各4.5公尺)。會幕豎板長度約4.5公尺,只立足會幕的南北側及西側(後面)。模板緊密相接,不留縫隙,也沒有窗子。模板結構體上方則有四層覆蓋物遮蔽(前一段)。

3.幔子的做法(2631-35
這裡講隔開聖所與至聖所的幔子。神吩咐摩西用三色的細麻巧製至聖所的幔子。幔子是將至聖所與聖所分隔開,有阻隔之意,這教導了神與人是有分別的。神在施恩座上,在以色列人中間居住,但神是聖潔的,祂要與人分開。人非聖潔就不能朝見神。

約櫃與施恩座的位置上在至聖所(33-34節)。供桌子聖所內的北邊,金燈檯是在聖所內的南邊,彼此相對(35節)。

4. 門簾與柱子的做法(2636-37
會幕東邊的入口,則用五根柱子上掛簾子,來隔開會幕與外界。祭司只要掀開簾子就可進入聖所。

(六)祭壇的做法(271-8
前章講完帳幕本身的做法,本章則繼續說明會幕院子中的器具的做法。首先講到的,也是最重要的,就是祭壇,其次是會幕的院子。整座會幕並不單指那帳幕,也包含帳幕外的院圍,以及院圍內的院子用作殺牲獻祭的地方。在這院子內,主要的擺設是洗濯盆(3017-21)和祭壇。

會幕是為崇拜神而建造的。以色列人的崇拜,以獻祭為主要項目之一。因此在會幕的院圍內,就設置有獻祭的壇。這壇是用皂莢木板做成,外包以銅,並在四拐角上各安一角,與壇接連一塊。這壇是五肘正方,高僅三肘。壇內中空,壇身下半部有銅網和圍腰板,並有四個銅環安裝在銅網的四角上,用以穿杠以便扛抬之用。杠也是用皂莢木製成,但亦用銅包裹的。

(七)院子的做法(279-19
任何聖殿或神廟都有一個神聖區域,把聖所與其他地方加以區隔。這區域往往也是提供重要禮儀活動的場所。會幕的原則以及後來聖殿的內院,即是為此設立。

院子南北兩面各有一百肘長和五肘高的帷子,掛在二十根柱子上;西面則寬五十肘,帷子是掛在十根柱子上;東面有門二十肘,門左右各十五肘並各用三根柱子掛帷子。門上有門簾,掛在四根柱子上。門簾的料子和帳幕門簾的料子一樣,是用珍貴的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撚成的細麻織成的。帷子的材料價值較低,只用撚成的細麻製成。柱與柱之間有銀杆連結,也有銅作的橛子牽繩以拉緊院圍的直立度。柱子下面有銅座,上面有銀為掛帷子之用。柱子本身的材料不明,但柱頂卻用銀來包裹的。

(八)燃燈之例(2720-21
2531-40節已說明燈檯的做法,本段繼續說明點燈所要用的油。而且聖所中的燈,每晚都要點直到天亮。負責點燈和清理這燈的人,就是祭司(利242-4,對此有較為清楚的規定)。在黑暗的夜晚,會幕裡面有燈照明,會幕外面,有火柱照耀,二者均能指引神的子民及事奉者,行在神的光中。

參考資料:
1.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出埃及記
2.梅仇笑紅著:出埃及記(網上版)

3.賴建國著:出埃及記(天道聖經註釋)

Thursday, February 27, 2014

Study Notes Questions - 2/28/2014

小組查經:出埃及記查經
主題:神的救贖
2282014

第十五課:民事和刑事的律法(211-2215

十誡乃神律法之總綱,是大原則。除頒十誡外,神還頒布了很多典章,是執行的細則,也是民法。此外,還包括敬拜、宗教生活之細則,即律例。典章是當時的法律,是由執法者執行,並非由百姓自己裁決執行的。

問題討論
1.聖經是否贊同奴隸制度?


2.我們如何尊重人的生命?



3.你覺賠償的條例合理嗎(221-15)? 

Study Notes - 2/28/2014

小組查經:出埃及記查經
主題:神的救贖
2282014

第十五課:民事和刑事的律法(211-2215

十誡乃神律法之總綱,是大原則。除頒十誡外,神還頒布了很多典章,是執行的細則,也是民法。此外,還包括敬拜、宗教生活之細則,即律例。典章是當時的法律,是由執法者執行,並非由百姓自己裁決執行的。

(一)釋放僕婢的條例(211-11
這裡首先講到有關釋放希伯來奴隸的條例。五經對釋放奴隸這麼重視,不僅因為以色列民新近才脫離奴役,而且要強調舊約一貫所重視的人的自由,人身自由是一切人權的基礎,以此保障人人都有追求平等,及幸福的權利,特別是得以自由地敬拜耶和華神。這也是神拯救以色列民出埃及的目的。

古代有人因家貧或負債而賣身為奴。因犯罪而被賣為奴(223),神吩咐百姓有關奴僕的條例:
1)男奴服事主人六年,第七年可自由出去。就如以色列民出埃及的時候一樣,申命記更規定,不可讓奴隸空手出去(申1514-15)。
2)若主人給他妻子,生了兒女,就成為主人的產業,不能帶走。
3)若奴僕捨不得離開妻兒,又愛主人,他可以留下;但須由主人帶他去神壇起誓,並在家的門前刺耳,作永屬主人的記號。
4)若主人把女奴給兒子為妻妾,應把她視同女兒。
5)若主人在已買的女奴中另娶一個,此女子的衣、食與婚事均不能缺少(2110);否則她就有權自由出去。

(二)懲罰殺人者的條例(2112-17
這一段特別提到三種要受死刑的罪,包括殺人、悖逆父母及拐賣人口這三樣嚴重的罪。神設立死刑,乃是試圖建立對生命的尊重(創95-6)。

12節:「打人以致打死的」因為證明下手過重,顯示不尊重人,輕賤生命。民數記進一步說明那些屬於故意殺人的,包括手持可以殺人的器具,或因著懷恨,或是埋伏著向人扔東西(指預謀殺人),這些人都要處死(民3516-21)。

13-14節:「人若不是埋伏著殺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表示出於意外,非人所能控制的。「我就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裡逃跑」即下一節所講到的耶和華的祭壇,以免報血仇的人殺他。這是後來的逃城的前身(民356-11)。但聖經規定殺人犯雖逃到聖所或逃城那裡,得免受報血仇者追殺,但他仍要受到調查及審判(14節)。

1517節:「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即使未造成致命的傷害,仍是嚴重的悖逆之罪,因為攻擊神在家中所設立的權威。「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不只動手打父母,連咒罵父母也要處死。因為惡毒的言語,比刀劍更傷人心。

16節:「拐帶人口,或是把人賣了,或是留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因為這是剝奪一個人的身份認同,斷絕他與家庭的關聯,比偷竊財產還更加嚴重。

(三)懲罰傷人者的條例(2118-27
這一段是論及侵犯人身的罪。律法是用來保障人生命的安全。若彼此的打鬥就侵犯與威脅了整個社會的安全。

18-19節:首先處理的是二人從爭論變成打架,其中一人受傷,但不至於死。因此打傷人的人,可免受罰。但由於傷了人,仍應負道義的責任,賠償對方因受傷不能工作的損失及醫藥費。

20-21節:若主人用棍打奴婢,立時死去,主人要受刑。因為即或是僕婢,他們也是按照神的形象所造,有人的尊嚴,不得任意剝奪其生命。若過一兩天才死,則免刑。因為主人並不是意圖置他於死地,而且後來僕婢死了,也算是主人的財產損失。

22-25節:若打鬥時,傷害孕婦,甚至墜胎(或可指早產),若無別害,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審判官所斷的受罰。 但若有別害,就要照審判官所判斷的受刑罰,傷人者要賠償損失。本段列出八種賠償的原則:(1)以命償命。(2)以眼還眼。(3)以牙還牙。(4)以手還手。(5)以腳還腳。(6)以烙還烙。(7)以傷還傷。(8)以打還打。由這所謂報復條例的上下文來看,其目的是要限制報復的程度不超越原罪行所造成的傷害。這些原則也是強調人人平等。在新約耶穌用愛的律糾正一般人對報復條例的誤解。這些規定絕非容許人私自報復,而是給法庭量刑的依據(參利1918)。

26-27節:主人不得惡待奴僕或是婢女,尤其不得任意體罰虐待。不論嚴重到打壞了奴僕或是婢女的一隻眼,或是看似較輕微的,打落了奴僕或婢女的一顆牙齒,都要因這緣故,釋放奴僕或婢女自由離去。

(四)牲畜傷人的賠償條例(2128-32
28節:牛抵觸人致死,牛受死刑。死牛的肉不能吃,因是罪牛。主人不必受刑。

29節:牛若常抵觸人,牛主受警告而不加管束,牛把人觸死時,則牛與主人均要治死。

30節:「若罰他贖命的價銀,他必照所罰的贖他的命。」按照聖經的原則,人命關天,不得用罰金來賠償人命,但是由於牛主人不是故意殺人,只是因疏忽造成人命,神也允許他用付贖金來賠償。

31-32節:牛若觸傷僕婢,因僕婢是主人的財產。牛主就要被罰三十舍客勒,並要把牛打死。

(五)傷害牲畜的賠償條例(2133-36
33-34節:古時的井均有石蓋或木蓋在其上,提防動物墮井。但若有人不慎忘記蓋井,以致牛驢墮井,犯此例者,要賠錢與牛驢主人,死牲則歸自己,此條例是警告漫不經心,行為不慎的主人。

35節:如牛彼此傷殘,以致於死。活牛死牛被賣而平分為二,各歸主人。
36節:人若知道這牛素來是觸人的,主人竟不把牛拴著,他必要以牛還牛,死牛要歸自己。

(六)偷竊的賠償的條例(221-4
14節:「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偷到手的牛羊,若是賣了,或是宰了,賠償額是牛的五倍,羊的四倍。牛因為能工作,價值較大,故此賠償額亦較高。「若他們偷的……仍在他手下存活」這是可以物歸原主的。但不能以物歸原主就算數,賊人仍要加倍償還。這種加倍償還,就沒有分別牛羊或驢子。

2-3節:「把賊打了,以致於死」這情形,就要看打死賊人的時候,是在黑夜或在白天。在黑夜,因為賊人的動機、人數、手持有利器否,都不明朗,而且擊打賊人的部位亦不能準確。在這種情形之下,在黑暗中自衛殺人,不能算為流血的罪。倘若是太陽已經出來,賊人的面目、動機、手中有否利器等,都可一目了然,並且可用話語說服投降;他若逃跑,擊打部位亦較可明確,所以若果打死賊人,就為他有流血的罪。這流血的罪怎樣處置,經文並無交代。但相信不會以殺人者死的方式來辦理的。

「賊若被拿,總要賠還」賊人如被打死,他已受了刑罰;若已逃去,那是要設法緝拿的;緝拿不到,當然無法處理;若緝拿到手,賊人就必須按第14兩節的規定賠償。「若他一無所有,就要被賣,頂他所偷的物」這是「負債被賣為奴隸」的一類,其後的處置辦法,是按212-11的方法處理。

(七)疏忽損失的賠償條例(225-15
5節:「任憑牲畜上別人的田裏去喫」這大概是疏忽的過失,而不是故意的。但無論是有意,是疏忽,都要拿自己田間上好的,和萄葡園上好的賠還。

6節:「若點火焚燒荊棘……將別人的……田園都燒盡了」這是另外一種疏忽。他的目的雖好,結果卻損了別人,他就必要賠還。

7-8節:「這物從那人的家被偷去」這是代管物件的疏忽。鄰人將銀錢或家具交付代管,卻不見了。怎辦?找到賊,賊要加倍賠還。找不到賊呢?「那家主必就近審判官,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沒有」這裡要表白的是:「若抓不到竊賊,受託人必須到聖所在神的面前發誓,表示他沒有竊取別人所付託的財物。」

9節:「兩個人的案件……有一人說,這是我的」這是為失掉之物爭執的案件,必然是其中一人有疏忽而失落。這些物件或牲畜,沒有姓名,又無記號,不能說話,誰能斷定誰是誰非?「兩造就要將案件稟告審判官……誰有罪,誰就要加倍賠還」

10-13節:「若將驢……或別的牲畜,交付鄰舍看守,牲畜或死或受傷或被趕出,無人看見」這是代管牲畜的疏忽,既然無人看見牲畜之死、傷或被趕去,那怎辦?有以下三個方式處理:(1)那看守的人,要憑耶和華起誓,未曾拿鄰舍的物。若這樣,看守的人就不必賠還了。(2)牲畜若從看守的那裏被偷去,這就證明是看守者的疏忽,那他就必須賠還本主。(3)若被野獸撕碎,這就證明不是看守者的疏忽。那麼,看守的人能帶來被野獸撕碎的證明,他就沒有責任了。

14-15節:「若向鄰舍借甚麼,所借的或受傷,或死」這也有可能是疏忽造成,或是所借之物有內傷,或意外事件的發生。那怎麼辦?也有三個原則:(1)本主沒有同在一處的話,借的人就要賠還。(2)若本主同在一處,本主已可自己見證所發生的一切經過,借的人就不必賠還。(3若是雇的,雇用人就不必賠還。


參考資料:
1.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出埃及記
2.梅仇笑紅著:出埃及記(網上版)

3.賴建國著:出埃及記(天道聖經註釋)

成人主日學春季班課程簡介 -- 2014年3月至2014年5月


成人主日學春季班課程簡介
  20143月至20145



課程/講師
教室
課程簡介
1
基要真理班~慕道班
講師:王文寶弟兄
      關世康弟兄     
B105
本課程為要幫助已決志信主者或有意多明白基督教信仰者,使他們對基督教信仰有初步的認識,並使信心更堅定,預備參加浸禮班。
2
初信造就班~豐盛的生命
講師:陳春玉姊妹
      陳令芳姊妹
B106
本課程一方面以深入淺出的方式,有系統地讓初信基督徒更加認識有關基督徒的基本生活原則,如靈修、禱告、事奉等等;另一方面使用創造性的教學原則,將基督徒生活的真理要道,藉日常生活中可理解的例子,予以分析說明,使學員們更容易學以致用,在靈命上有所長進。
3
新約概論
講師﹕李友義弟兄
      袁宏耀弟兄
B107
本課程引導學習如何藉著查考新约經文來認識真神從創世以來 神的印記與啟示充滿在聖經中一筆一劃都描繪神如何眷顧世人,那歷久弥新的故事,神的應許,先知預言,道成肉身,神蹟奇事,以及耶稣基督的復活,那環環相扣的歷史和應許預言的兌現,揭開神奇妙的作為,奠定信心的房角石,尋得豐盛人生的活泉,明白因信得生的恩典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 一齊邁向永生的大道。
4
歷代志上
講師﹕沈晉作弟兄
      張皓敦弟兄
              
B108
歷代志上1-9主要記敘的是以色列人的家譜﹐包括了從人類先祖亞當到猶太人被擄回歸後的典型人物或譜系,相信對當時的讀者(回歸者)起了積極指導的作用。然而由於這部份是由我們不熟悉的眾多名子組成,又很少有描述,使得我們常常跳過去。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只要我們仔細學習和思考,相信對我們靈命的成長和服事都很有益處。
5
一步一步學詩篇 ()
作個義人
講師﹕傅世昌弟兄
      陳義文弟兄
      張芳麗姊妹          
B109
教會改革家馬丁路德 (Martin Luther) 詩篇是一本把舊約歸納起來的小聖經也認為詩篇是最受基督徒歡迎的書卷不管讀者的處境如何他都能從詩篇找到自己的答案使他的需要得到滿足讓他覺得詩篇好像是專門為他寫的 本課程將繼續劉少平牧師 一步一步學詩篇 下冊主題方式的歸納學習引領我們在神的話語上扎根使我們更深入認識神作一個義人
6
路加福音
講師﹕何天騰弟兄     
     
B110
路加福音曾被譽為世界上最美麗的書。作者路加醫生以優美無比,生動活潑的文筆,非常詳細的記載救主耶穌的生平和有關他的事跡及教訓,使所有讀這卷書的外邦人都能明白耶穌基督是普世的救主,不僅僅是猶太人的主。路1910正說出了這卷書的主題: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這卷福音書向世人道出神子耶穌基督如何既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他來到世界為的就是拯救失喪的人,打破人與人,人與神之間的藩籬,宣告耶穌基督就是全人類都需要的救世主!
7
如何解經及帶領查經
講師﹕陳牧師
B111
你曉得如何解釋聖經嗎?你曉得如何帶領查經嗎?基督徒一個重要的操練就是曉得如何解釋聖經及帶領查經。保羅勸勉提摩太說:「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215) 這課程將教導大家解經的原則,認識聖經中不同的文學體裁,歸納法查經及帶領查經的技巧。這課程將幫助你如何更好的研讀聖經及在小組中帶領弟兄姐妹們一起學習神的話語。歡迎大家一起來學習,在聖經的解釋上扎好最穩固根基,為真理打美好的仗,榮耀主。

Friday, January 17, 2014

Group study notes - 1/17/2014

小組查經:出埃及記查經
主題:神的救贖
1172014

第十一課:分擔領導(178-1827

這段經文加插了以色列人與亞瑪力人爭戰之事蹟。這是一場靈戰──「摩西何時舉手,以色列人就得勝,何時垂手,亞瑪力人就得勝。」(17  11)這經文告訴了我們,以色列人每遇到困難時,他們要做的,是「舉手」禱告,而不是埋怨,惟「舉手」能使他們逢凶化吉。這是以色列人最重要的一課。

其後,任勞任怨的摩西從他岳父那裡學到一些寶貴的行政管理功課,就是挑選一些屬靈、有才能、敬畏神、誠實、不貪財、無色慾者作千夫長、百夫長、十夫長去管理百姓。摩西讓人分擔領導的責任,使他心力不至耗盡,百姓也不至因不能忍受而困擾。

(一)外在的敵人:與亞瑪力人爭戰(178–16
這是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之後,在曠野第一次與敵人爭戰。

8節:這段經文記載一個遊牧民族亞瑪力人和以色列人爭戰的事。亞瑪力人來到利非訂和以色列人爭戰。亞瑪力人,本是以掃的後裔,是以掃兒子以利法的妾亭納所生的兒子(參創3612)。亞瑪力人是住在加低斯巴尼亞,屬遊牧民族之一。按申命記所述,他們的所作所為,是無情無義。因他們欺侮疲乏困倦中的以色列人,擊殺落在隊伍後邊的軟弱人(參申2517–18)。他們惟恐以色列人會久居西乃曠野,所以襲擊他們。這也可說是沙漠地帶為爭奪山谷牧地之戰。
  
9節:首領摩西為了以色列人的安全,就吩咐他的助手約書亞挑選人和亞瑪力人對抗,「約書亞」在此首次出現,他是嫩的兒子,是以法蓮的第十代孫子。以法蓮的父親是約瑟(參代上720–27)。他原名為何西阿(參民138),後摩西給他易名為「約書亞」,意為「耶和華拯救」。摩西臨終前按手在他頭上,成為摩西的接棒人(參民2718)。摩西往山上備戰或觀戰,他是帶著代表神權威之杖而去。他相信這曾被神重用的杖能擊敗亞瑪力人。

10-13節:果真如此,當摩西舉起神杖(代表向神求助或求力量),以色列人就得勝,可是摩西的手因疲乏而下垂,亞瑪力人便得勝。為了要穩定摩西舉手,陪同他上山的亞倫和戶珥,為幫助摩西一臂之力,就搬了一塊石頭,讓摩西坐下。他們兩人就左右扶持著他的手,直到日落,以色列人便打敗亞瑪力人。這是一場聖戰,表面看來作戰領袖是約書亞,其實是耶和華神為統戰總司令。得勝不在乎人,而是靠神的大能得勝。

14節:為記念戰功,神吩咐摩西把戰事記錄下來,留傳與下一代。「你要將這話寫在書上作記念」,這書可能指「耶和華的戰記」。寫下神賜得勝的方法,及滅絕亞瑪力人的決心。

15節:摩西遵命而行,且築起一座壇以示得勝仇敵的明證,並稱壇為「耶和華尼西」,意即「耶和華是我們的旌旗」(15節)。提醒我們,戰爭並不是靠馬和戰車得勝,而是靠萬軍之耶和華神,因祂是我們的盾牌與力量。有神作我們的元帥,就能「旗開得勝」。古代豎立旗幟有三個特徵:(1)作為記念, 旗幟上必有徽誌,像在曠野掛在杆上的銅蛇(參民218–9),或一些民族的圖騰。(2)作為集合的標誌(參賽526)。(3)是傳揚某一種信息(參詩604)。
 
16節:「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人爭戰」 因亞瑪力人與以色列民為敵,即與神為敵(參創123

(二)內在的問題:需要別人分擔領導責任(181–27
1-4節:當摩西蒙召前往埃及,可能因工作的緣故,就打發他的妻子和兩個兒子回他岳父家。後來岳父葉忒羅得聞摩西帶著所有的以色列人,朝向米甸曠野而來。於是就帶著摩西的妻兒,來到安營的地方,讓他們家人團聚。摩西的長子名革舜,意即「寄居者」,次子名以利以謝,意即「神幫助」。摩西加上註解說:「神幫助了我,救我脫離法老的刀」。
  
5-12節:摩西以親嘴之禮迎接岳父,這是親友見面或送別之禮,現今中東一帶的人,仍沿用此禮。翁婿兩人同進帳棚,相見甚歡,侃侃而談,摩西述說神為以色列的緣故向法老和埃及人所行的一切,及在路上所遭遇的一切艱難,神都一一拯救他們。摩西所見證的這一位神,是大有權柄管理,引導和賜能力的神。因此葉忒羅聽了就有非常震驚的反應。「便甚歡喜」(9節),含有「大大驚奇」的意思。葉忒羅雖然終生事奉亞伯拉罕的神,更是他們祖宗的神,但從未體驗過神是有如此的大能,可以給以色列人一切的好處,因此他開口稱頌神,並說耶和華比萬神都大。他為了表示對神感恩,獻上燔祭和平安祭。
  
13-23節:葉忒羅見摩西從早到晚忙於審判百姓,這是一種司法的工作。在古代,行政與司法集中在一起。事實上,摩西是身兼祭司和先知的工作,將神的律例和法度教訓百姓。摩西身兼數職,是獨木難支,會有疲憊的感覺。因此葉忒羅向摩西建議從十二支派中選出賢能,分擔重任。這種分工分層的策略,就可減輕摩西的擔子,也使事情易辦,且促成合作和團結的精神,可看出同工配搭的重要。

「要從百姓中揀選有才能的人……管理百姓」這是作官長的行政工作,這工作要分開來,由別人去做。但是,這別人卻不是甚麼人都可以,乃必須是有才能的人。這僅是智力和才幹,單有才能還不足,尚須有品德如下:「就是敬畏神,誠實無妄,恨不義之財的人」 敬畏神的人,他才會有真正的良心,因為知道有一位無所不知、無所不在和無所不能者,常在鑑察他一切的思念、言語和行為。也惟有敬畏上帝的人,才會真的誠實無妄和恨不義之財。
  
「派他們作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這是官長中,仍有分層負責的人。要按其才幹和品德,以及實際的需要,分派不同的職分。這裏所用的名稱,似乎是軍隊的組織,而不像民事的官長,但這卻正是漂流曠野中以色列人的實境。

「叫他們隨時審判百姓」這是司法的工作。在古代,行政與司法常常是集中在一起的。雖然如此,在細別區分行政階層以後,由行政人員兼辦司法的事,在工作分量上說,仍然是行得通的。在分層負責之後,那些行政兼司法的人,就可以隨時隨地處理百姓的紛爭案件,而不必遠道到摩西一人的跟前來,站在他的左右輪候許久才能得到審判的難處了。
  
「大事都呈到你這裏,小事他們自己可以審判」這是簡縮的講法。其真意是小事件由下層解決,解決不了的向上層申訴。至於需要祈求神諭決斷的案件,才呈到摩西跟前來。

「這樣,你就輕省些,他們也可以同當此任」這是一舉兩得的事。事事躬親,必有疏漏;摩西不但會因此疲憊,而且會失職受人責備。分工分層負責以後,不但自己輕省,也使事情易辦,並且促成合作和團結。
  
24-27節:「摩西聽從他岳父的話,按著他所說的去行。」(24節)由此可知,摩西是一個謙虛而有智慧的人,肯接受長輩的教導。正如俗語所言:「謙受益,滿招損。」這是成功領袖的座右銘。摩西樂於改變自己以前那種獨斷獨行的辦事方法,以後就在處理民事上,都順利進行。領袖成功因素之一,就是樂於接受改進的途徑。
 

參考資料:
1.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出埃及記
2.梅仇笑紅著:出埃及記(網上版)
3.賴建國著:出埃及記(天道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