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5, 2016

<不-可-效-法>

<不-可-效-法>
你 們 從 前 住 的 埃 及 地 、 
那 裡 人 的 行 為 、 
你 們 不 可 效 法 、 
我 要 領 你 們 到 的 迦 南 地、
那 裡 人 的 行 為、
也 不 可 效 法。
也 不 可 照 他 們 的 惡 俗 行。
~利未记 18:3
=>告誡一再的《不-可-效-法》
1)埃及 當地/人的行為、
2)迦南 當地/人的行為、惡俗。
請「谷歌」一下當時埃及、迦南地之風俗文化!

Friday, April 22, 2016

ARTICLE: 主 被 三 十 塊 錢 所 出 賣

主 被 三 十 塊 錢 所 出 賣

撒迦利亞先知在其書卷十一章12至13節記載說:「我對他們說,你們若以為美,就給我工價,不然,就罷了。於是他們給了三十塊錢,作為我的工價。耶和華吩咐我說,要把眾人所估定美好的價值,丟給窯戶。我便將這三十塊錢,在耶和華殿中,丟給窯戶了。」
 
    寥寥數十字,概括了整個賣主過程,驟看,令人摸不著頭腦,但只要細心追查,不難發現字裡行間,卻蘊藏著鮮為人知的奧秘,而整段經文,大致可帶出以下五個要點:
 
1) 主將被視為一名工人,由別人給祂工價;
2) 所給祂的價銀,將是三十塊錢;
3) 祂的價銀多少,將由眾人決定;
4) 賣主所得的三十塊錢,將被棄於殿中;
5) 賣主的三十塊錢,最終將落入窯戶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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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February 19, 2016

Tuesday, December 15, 2015

11/20/2015 小組查經—太 22:23-33

導論﹕在耶路撒冷,攻擊主耶穌的人群愈來愈多先是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21:23),加上法利賽人(21:45),現今希律黨入伙(22:16),隨後撒都該人(22:23)和律法師(22:35)也不落後,一同起來盤問主耶穌。法利賽人、希律黨和撒都該人本是三個彼此敵對的政治/宗教組織,現今有共同敵人,雖為烏合之眾,但是齊心同流合污。

1. 撒都該人是當時「新派/不信派」的宗教/政治黨派,黨員人數不多,但是有錢財,很多是政府官員和貴族,大祭司大多數都是撒都該人。在政壇上,為要保留身份和利益,他們與羅馬政府合作; 在宗教信仰上,他們只接受摩西五經為神的話語,拒絕其他舊約書卷的教導,所以他們強烈反對人死後復活的教義,因為他們在摩西五經尋找不到復活的教導,就相信人死如燈滅,法利賽人極力嘗試用民 18:28; 申31:16 和32:39來說服他們並證明復活的教義,卻遭他們一一否定。所以在政治立場和信仰上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彼此為仇敵(請參考徒 23:6-10),現今因為「敵人的仇敵,就是朋友」,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就成了朋友,聯手來考問主耶穌。
2. 撒都該人在 22:24-27所提出來的問題,雖然是太誇張,然而按摩西在申 25:5-10的教導是合理的。(請參考得 4:1-12)
3. 但是他們接著下來的推理(22:28),便顯出他們的無知,完全不明白復活的真理。

II. 22:29-33 主耶穌對撒都該人的責備和眾人的教導﹕

1. 22:29—「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
22:32—主耶穌引用出 3:6來說明人死不如燈滅,他們的靈魂仍然活著。因為主耶穌用的經文根據來自摩西五經,撒都該人啞口無言,有幾個文士倒說﹕「夫子,您說得好!」(路20:39)

2. 天使是服役的靈(來 1:14)﹕
A. 他們沒有血肉的身體,但是亦可以短暫時間變作有人的身體。(參考創 19:1-2;18:1-8和來13:2)
B. 他們不生育,不嫁不娶。
C. 他們在神創造這宇宙之先,已經被造。(參考 伯 38:6-7)
D. 天使犯了罪,神沒有為他們預備救恩!(參考 彼後 2:4)

3. 人死後,靈魂仍存活,信主的人,靈魂立即到樂園﹔不信的人,靈魂就到陰間,但將來都要復活﹕
A. 信的人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參考約 5:29)
B. 信主的人,復活的身體與主耶穌復活的榮耀身體相似。( 腓3:21)
C. 復活後,就如天使,沒有嫁娶。
D. 不同時代的人有不同復活的時間。(見後頁)

III 思考問題和生活應用﹕
1. 聖經是神的話語,更是我們腳前的燈,人生路上的光,我們怎樣可以避免像撒都該人那樣,一知半解地過活?
2. 在世上還活著的日子裡,我們該怎樣預備迎見我們的神,又該怎樣按著復活的生命來過一個更有意義的人生?(參考西 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