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6, 2012

Study Notes - 9/7/2012


第二十七課:耶穌復活(20131

約翰福音若在19章完結,就平淡無奇了,因為所有偉人的傳記都以他們的死作結尾,然而耶穌的故事是獨一無二的。他不但死了,而且第三天從死裡復活。耶穌的復活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參林前157)。主若不復活,他只能帶贖罪之恩給人,不能為人預備豐盛得勝的恩典。主的復活在神學意義上最少有三個要點:証明罪得赦免,人可稱義(參羅425)。証明耶穌是神的兒子、神的彌賽亞(參約5212526﹔太123840)。証明主必再回,作全地的王(參徒111﹔啟1115)。主的復活在應用上也有三個要點:給門徒膽量事奉神,叫他們知道所事奉的不是一個死去的教主,而是一個活的救主。給門徒信心,肯定耶穌是基督、是神。給門徒盼望,知道這復活了的主必再回來。

(一)主的復活(約20110
【約廿1】「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裡,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
當時富貴人的墳墓是一個由巨岩鑿出來的石洞,有如一房間,內有石床、石桌、石椅,供親人廬墓哀思之用﹔洞後方有一低矮長方形凹槽,供存放用香料薰過的尸身﹔石洞的入口處,則用餅狀的大石擋住,大石底部嵌放在一條岩床所鑿的軌槽內,須要身強力壯的人才能把大石輥開。「七日的第一日」猶太人的曆法是一周七天,並以第七天為安息日(參創223),故安息日是一週的最後一天,次日即另一週新的開始,就是禮拜天,也就是今天基督徒所稱的『主日』(參啟110)。新約信徒則把禮拜天叫作『主日』,是為了記念主耶穌的復活(參徒207﹔林前162)。「清早」根據羅馬計時法,指四更凌晨三時至六時。主耶穌曾從抹大拉的馬利亞她身上趕出七個鬼(參路82﹔可169),她來到墳墓那裡目的是要膏抹耶穌的身體(參可161)。
 
【約廿2】「就跑來見西門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裡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那裡。』」
「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指使徒約翰。從約翰福音書上,作者連續四處提到他自己時,都用『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來描述自己,顯然約翰對耶穌的愛是有極大的信任(參132320221720)。 來看耶穌的除了抹大拉的馬利亞之外,還有其他人一起往墳墓去(參太281﹔可161﹔路2410)﹔『不知道放在那裡』顯然她沒有想到會有復活的事。
  
【約廿3】「彼得和那門徒就出來,往墳墓那裡去。」
「彼得和那門徒就出來」他們因怕猶太人,所以一直躲在房子裡面(參1019節)。

【約廿4】「兩個人同跑,那門徒比彼得跑的更快,先到了墳墓﹔」
顯然約翰比彼得年輕,跑的比較快。

【約廿5】「低頭往裡看,就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只是沒有進去。」
猶太人殯殮的習俗,是將尸身以長條細麻布加香料纏裹,頭部另用裹頭巾包好(參11441940)。約翰先到達但沒有進墳裡去,他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此處的「看」是刻意細心的看。『細麻布』就是那緊緊裹住耶穌身體的裹尸布﹔令那門徒心裡希奇的事,可能是主的身體不在,但當初包裹的形狀還在並不混亂。若是被人偷去,必將細麻布和身體一起挪走,或是把細麻布解開,則其形狀一定會很亂。

【約廿6】「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了,進墳墓裡去,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
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但他進墳墓裡去,也看見約翰所見的細麻布。這裡「看見」的原文是不假思索的看。
  
【約廿7】「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捲著。」
通常在鑿出來的墳墓裡放置尸體時,是頭部朝裡,腳部朝外(入口處),因此,人從墓口必先見到包裹尸身的細麻布,然後往裡面才會看到裹頭巾。彼得在洞裡,所以他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是另在一處捲著」是指它仍然按著原來包扎頭部的樣子捲著。

【約廿8】「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
先到墳墓的那門徒就是指約翰,他在彼得進墳墓裡去之後跟著進去了,而他目睹細麻布與裹頭巾照原來纏裹的形狀放置著,知道尸首不是被人解開然後挪走(參1940)。「看見就信了」不是指相信婦女的報告說,耶穌的身體真的被人挪走了(參2節)﹔而是指他相信之前耶穌一直反復告訴他們『祂必要從死裡復活』的豫言(參太162117222017)。唯有本書作者約翰記載他是第一個相信耶穌復活的人,即使當時他沒看到復活後的耶穌,也可能還不太明白事情是如何發生的 (參910節)。其餘三本福音書都是記載抹大拉的馬利亞最先看到復活後的耶穌,然後告訴門徒的。

【約廿9】「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裡復活。」
「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這話表明他們先是目睹復活的事實,後來直到耶穌向他們顯現,才明白聖經中有關復活的豫言。舊約聖經指著主耶穌所說,祂必要從死裡復活的話,都必須應驗(參路244446﹔詩1610﹔徒133435)。
  
【約廿10】「於是兩個門徒回自己的住處去了。」
本節表明他們雖然看見主耶穌不在那裡了,但他們知道耶穌的身體並不是真的被人挪走,只是他們並不明白耶穌的復活,還有祂復活後怎麼了,所以就回自己的住處去了。

(二)主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約201118
【約廿11】「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哭的時候,低頭往墳墓裡看,」
「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卻』字表明馬利亞此刻的心情與那兩個門徒完全兩樣:使徒雖然不明白耶穌復活的真理,尤其是約翰對耶穌愛的信任,使他知道耶穌決不是被人挪走了。但馬利亞不見了主,全世界對她就是一片空白,無處可去,只好站在原地哭, 但她在傷心之中仍然尋求主, 即使是尋求祂的遺體(參15節)。
     
【約廿12】「就見兩個天使,穿著白衣,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著,一個在頭,一個在腳。」
「就見兩個天使」主降生時有天使來傳報大喜的信息(三路210),主復活時也有天使來証實﹔兩者都是驚天動地的大事,故有天上的使者來傳報,也被地上的人所聽見並看見。

【約廿13】「天使對她說:『婦人,你為甚麼哭?』她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裡。』」
馬利亞的心只想著主,以致連天使的出現也不能吸引她的注意,她只在意她的主。

【約廿14】「說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裡,卻不知道是耶穌。」
「看見耶穌站在那裡,卻不知道是耶穌」復活後的耶穌有好幾次都沒有被人認出來(214﹔太2817﹔路241637)這是說明主耶穌復活後的身體,與祂在世時的肉身不盡相同(參可1612﹔林前1542)。
    
【約廿15】「耶穌問她說:『婦人,為甚麼哭,你找誰呢?』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就對祂說:『先生,若是你把祂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祂放在那裡,我便去取祂。』」
「你把祂放在那裡,我便去取祂」馬利亞對耶穌忠貞的愛,使她完全沒有考慮到自己的力氣夠不夠大,或距離有多遠,而只想到要去取祂的遺體回來。
  
【約廿16】「耶穌說:『馬利亞。』馬利亞就轉過來,用希伯來話對祂說:『拉波尼(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
當主呼叫她的名字時,馬利亞從那熟悉的聲音就認出是主,並以極尊貴而親密的夫子名銜「拉波尼」稱呼他(約20:16)。
     
【約廿1718】「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去告訴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了主。』她又將主對她說的這話告訴他們。」
原文的「摸」有依附,緊抓纏住不放的意思,這表示馬利亞愛主心切,看見祂復活顯現,恐怕再失去祂,因此緊緊抓住祂不放,巴不得留祂在地上。但耶穌告訴她, 祂還沒有要升上天去見父神,叫她不要怕失去祂,反而吩咐她去傳信息給門徒們。他要回天父那裡去,因為他在父的右邊有為門徒代求的職事,並在天家為門徒「預備地方」(參143)。馬利亞照主所說的行了(約2018)。

(三)向十個門徒顯現(約201923
【約廿1920】「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
約翰在這裡沒有說明當晚聚集在一起的門徒究竟有多少。但出賣耶穌的猶大以及多馬肯定不在場(2024)。
「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顯示主耶穌復活後的身體,不受任何物質與空間的限制。
「手和肋旁」指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所遺留的傷痕之處(參25節﹔1934)。『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復活的耶穌使他們的心喜樂。

【約廿21】「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
耶穌在十字架受難之前,向天父禱告的時候,就曾對神說,「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1718)。現在,耶穌以及完成了自己在世上的使命,於是,便直接地將使命托付自己的門徒:「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這是一項非常重大和嚴肅的托付。這托付就是「宣告」、「傳揚」以及「見証」耶穌自己已經完成的救贖工作。

【約廿22】「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
「你們受聖靈」此語預期五十日後在五旬節所要發生的事(徒2章)。門徒需要神的幫助,去履行剛才他們所領受的使命。
【約廿23】「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門徒們的工作之一就是赦免或留下人的罪(約2023)。這不是說他們有赦罪的權柄(參可257﹔徒1043),而是說他們有宣告世人的罪得到赦免或仍留下之權柄。那些因聽了福音的宣告而決志信從耶穌的人,罪必蒙神「赦免」。相反的,那些聽了門徒所宣告的福音以後,仍舊拒絕信從的,罪就「留下了」,也就是罪仍舊沒有被赦免的意思。

(四)向十一個門徒顯現(約202429
約翰福音在這之前曾經多次提及不少人是因為「看見」了耶穌所行的神蹟才「相信」的(211237311042121142)。門徒中的多馬,也同樣要求親眼「看見」,才願意相信主耶穌基督的復活。可是,在這段經文中,耶穌卻要多馬以及其他的門徒去思考一個更高和更成熟的信仰境界。那就是,不只是憑著肉眼的「看見」而導致的信仰。

【約廿2425】「那十二個門徒中,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同在。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祂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我總不信。』」
在教會的歷史上,門徒多馬已經成了人們所熟悉的「多疑的多馬」。24節沒有解釋耶穌在復活的當晚向門徒顯現的時候,多馬為何不在場。那些當晚曾經親自目睹耶穌出現的門徒,事後向他所作的「見証」,顯然沒有生效。多馬所要求的,不僅是要「看得見」,而且還要「摸得著」。「我總不信」很堅決地表達了多馬的懷疑立場。

【約廿2627】「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裡,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摸原文作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
「過了八日」猶太人在計算日數時,往往將首末兩天也計入,所以『過了八日』乃是指第二個主日(即第二個七日的第一日)。在前一次主日的聚會中,多馬不在場,所以失去了一次看見主顯現的機會﹔現在終於遇見主。「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想必是祂的手上和腳上仍遺留有十字架的釘痕,這些釘痕乃是祂愛我們的記號。耶穌在這裡向多馬發出的「邀請」,很明顯是針對多馬在25節那裡所表達的懷疑,給予直接回應,並且還完全符合多馬當時所作出的要求。「不要疑惑,總要信」是對多馬那個「我總不信」的態度的巧妙對應。

【約廿28】「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
「我的主,我的神」面對著耶穌,多馬以類似敬拜的詞語和謙卑的態度,來表達他對耶穌的「宣信」。猶太人從不敢稱呼人為主為神的,因那是極為褻瀆的。如今多馬看見復活的主,就不再懷疑主不是彌賽亞了。多馬的「宣言」,是本福音書內顯示主是神的另一明証。

【約廿29】「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耶穌藉著多馬那個只憑著「看見」而導致的「信」,給門徒啟示一個比多馬的「信」更崇高以及更有深度的信。那就是,不必憑著肉眼的「看見」就建立起來的「信」。歷代以來,絕大部分信徒的「信」,其實也正是像耶穌所或的,都是「沒有看見就信的」,他們因此都是「有福的」。

(五)主的神蹟—結語(約203031
約翰在此表明了他寫這福音書的目的,就是期盼那些本來還未信的,可以因他的見証而信,並且因為信而獲得藉著耶穌所賜給的「永生」。另一方面,對那些以及信了的門徒來說,約翰也希望他的見証有助於持守他們所信之道以及因為這道而獲得了的永生。

【約廿3031】「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
「神蹟」原文semeia意「記號」,尤指有關主的神性、工作、能力及滿足人需要方面。他說他寫本書有兩個目的:(1)以神跡証實耶穌是基督、神的兒子、神的彌賽亞。(2)信神的兒子就可以得生命。

參考資料:
《摩根著解經叢書網上版》
《马唐纳著新約聖經註釋網上版》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網上版》
鐘志邦著:約翰福音(卷下)天道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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