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12, 2013

Cell Study Notes - 4/12/2013


小組查經:創世記
主題:起初神創造天地
日期:4122013

第十二課:亞伯拉罕與羅得(1351424

這段經文講論了亞伯蘭與侄兒羅得的關係。對於無子的亞伯蘭來說,侄兒羅得佔有特殊的地位。當在所住之處容不下他們的產業時,他容讓羅得先選他要的地方。當羅得被擄時,他拯救了他。亞伯蘭一生的特點是不為己,只為人、為神,他讓侄兒羅得先選住肥沃平原,他自己則住迦南;他戰勝了別國的王,也不取分文,反而處處為人設想。

(一)彼此分手(135–13
135-7節:亞伯蘭與羅得從埃及上南地,逐漸遷移到伯特利和艾之間的地方。這地山坡盡是岩石,土壤稀少,缺乏草與水的供應。亞伯蘭與羅得兩叔姪之間,因擁有大群的牲畜和人口,要為他們找有足夠草場及水源的地盤,實在不易。當時還有迦南人與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因此,地方容不下他們。這導致他們的牧人彼此相爭。

138-9節:因為水源和草源之缺乏,而引起牧人相爭。亞伯蘭與羅得就介入此相爭的事。亞伯蘭雖然可用長輩的身分,指示羅得的去向。但他卻沒有使用他的權力,反而讓晚輩先行選擇。若從功利的角度來看,亞伯蘭放棄了應得的權利,是為不智。從信仰立場來看,他是大有信心,不以利益為抉擇的依據。因此亞伯蘭向羅得讓步,對他說:「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他認為骨肉之間不應相爭,可見他是有情有義的人。亞伯蘭自從經歷了第十二章的失敗以後,他的靈命長進了不少,他不再為自己的生存有所選擇。

1310-13節:羅得舉目看見約旦河的全平原,就已醉心於那一塊滋潤肥沃之地。約旦河平原的豐潤比作耶和華的園子,有大河灌溉兩岸。又如埃及有尼羅河灌溉,使農作物豐收,牲畜有足夠的飲料供應。於是羅得為了自己的利益和屬地的福分,選擇了水豐草茂的約旦河平原,並往東遷移而到了所多瑪這罪大惡極的城邑。羅得明知所多瑪是罪大惡極之地,卻仍漸漸移近居住,終陷自己於受虧損的局面(創14121915-38)

重述應許(1314–18
1314-17節:選地的事好像對亞伯蘭不利,但神仍然眷顧那對神信靠的人。神對他說:「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神應許凡他所看到的地,都要賜給他和他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這是神對亞伯蘭後裔的祝福。亞伯蘭之妻撒萊本已對生兒育女的事,有著絕望之心;但神卻要施行奇事,使年紀老邁的撒萊生了以撒。神將地和後裔這兩項應許賜給亞伯蘭。

「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神不但是應許給亞伯蘭土地和眾多的後裔,並且吩咐他走遍這些地方。亞伯蘭必定是滿心歡喜的期待著將來自己和後代要得的產業,雀躍地在那地上往來行走,且因那地有各種的好處而歡欣。亞伯蘭因對羅得有慷慨寬大之心懷,神的應許對他也很慷慨,既使他成為大國,又保證這國族有家園。

1318節:亞伯蘭受命縱橫走遍迦南,搬移帳棚到希伯崙慢利的橡樹那裡安定下來。幔利是人名而非地名,是當時一位有名的人物,管轄著一個橡樹地區。後來他與亞伯蘭結盟(參創1413),一同追擊敵人。亞伯蘭在該處築壇敬拜神,表示他要使自己的永久家鄉成為聖潔,向附近所有拜偶像的人作見證。

羅得被擄(141–12
141-4這段經文所記為四王與五王作戰的史實,即九王交戰史。以攔王基大老瑪因為所多瑪一帶的五王背叛,所以聯合其他三王來征討他們。當五王被攻打,就在西訂谷擺陣,與四王交戰。交戰主要原因是他們向基大老瑪屈服十二年後,第十三年叛變,第十四年則有基大老瑪和其盟邦的王出來,戰敗了各城邦後,就到了鹽海(即西訂)。所以五王便在鹽海南端擺陣,要與他們交戰。被攻打的五王是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和比拉王。

「鹽海,」就是死海,原為一深陷之谷,聚約但河水成湖,其水平面低於地中海的海平面約一千三百多英呎。此湖並無出口,因累年聚積礦物質,其水中含百分之二十五的氯化鹽及溴化鹽,是世上濃度最高的湖水,生物無法在此水中生存。「西訂谷就是鹽海,」意指那谷後來成了鹽海的一部分。

145-7節:四王的戰術乃是先把五王附近的其他民族(包括利乏音人、蘇西人、以米人、何利人、亞瑪力全地的人、以及亞摩利人)打敗,造成浩大聲勢,最後才與五王作戰。

148-12節:五王選『在西訂谷擺陣』,乃因那裏「有許多石漆坑」。他們原想利用地理上的天然險惡,作為防守的陣勢,結果卻自己「掉在坑裏」。所多瑪和蛾摩拉王戰敗而逃陣掉進石漆坑裡,其他三王也逃到山上去。故此四王便擄掠了約旦河平原五城的財物、糧食和人口。當時離開了亞伯蘭的羅得,既已遷進所多瑪,結果他和財物,都被四王所擄掠。

戰勝敵軍(1413–24
1413節:「有一個逃出來的人」他可能是羅得的僕人,所以跑來告訴亞伯蘭。「希伯來人亞伯蘭」此處稱亞伯蘭為「希伯來人」,創世紀只有在這裡如此稱呼他。其重點乃指出亞伯蘭的家源,他與其他迦南地的居民籍貫不同,他乃是閃的後代、希伯的子孫(創1114-26)。

1414-16節:亞伯蘭得聞姪兒羅得被擄的消息,立刻在夜間領家中精練的壯丁分隊追殺敵人,擊敗四王,救回羅得,並奪回一切的財物。

1417-20節:亞伯蘭凱旋回歸。「沙微谷就是王谷」靠近耶路撒冷(見撒下1818)。他接受撒冷王又兼為至高神的祭司麥基洗德的祝福。他認為亞伯蘭的勝利,是至高神將敵人交在亞伯蘭的手中,所以向至高神稱頌。亞伯蘭將從敵人手中所得的全部財寶,取出十分之一獻給祭司,他認定麥基洗德是一位神的祭司。他為百姓向神獻上感謝的祭。注:在新約,麥基洗德預表耶穌。祂的祭司職任是「照麥基洗德的等次」(來711;詩1104)。按照摩西的律法,祭司職任只能由利未支派的亞倫家承擔(見出181-44012-15),但耶穌卻來自非祭司支派的猶大支派。

「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他是至高神的祭司。」在古代,特別在非以色列人當中,王與祭司的職責常由同一人擔任。「撒冷」是「耶路撒冷」的簡稱,有「平安」之意。「麥基洗德」有「仁義王」之意(來72)。「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慰勞凱歸之師。「他是至高神的祭司,」意即他事奉的是獨一的真神。

1421-23節:所多瑪王來向亞伯蘭要求收回被擄的人口,而讓亞伯蘭享有奪回的財物。亞伯蘭卻不拿,「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亞伯蘭不想靠所多瑪王致富。而且因他深知神所賜的福,才是真正的豐足。人所賜予,與他無益。

1424節:「只有僕人所吃的,並與我同行的亞乃、以實各、幔利所應得的分,可以任憑他們拿去。」本節表明亞伯蘭作人處事有分際,不替別人出主意,不慷他人之慨。




參考資料:
1.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創世記
2.梅仇笑紅著:創世記(網上版)
3.丹尼斯•莫克:創世記查經(網上版)
4.鄺炳釗著:創世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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