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3, 2013

亞捫,摩押人不得入神會

Jordan


亞捫,摩押人不得入神會

Chap 13:
當日,人念摩西的律法書給百姓聽,遇見書上寫著說:亞捫人和摩押人永不可入神的會, 因為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來迎接以色列人,且雇了巴蘭咒詛他們,但我們的神使那咒詛變為祝福。 以色列民聽見這律法,就與一切閒雜人絕交。


摩押人和亞捫人的起源

URL: http://tw.myblog.yahoo.com/margaretchuo/article?mid=10442



摩押:摩押地在死海東面的高原上(頁下詳解)
摩押人的始祖是摩押,即羅得由大女兒所生的兒子(創十九37)。 摩押人的宗教信仰:主前三千至二千年代,摩押人的宗教信仰大概與迦南人相似,後來發展為一個比較獨特的系統。摩押人是多神教,有基抹作他們的國神。
亞捫(AmmonAmon 閃族之一支,世居摩押東北的肥沃地帶京城拉巴(拉巴亞捫)即今約旦首府安曼
起源:亞捫祖宗可上溯羅得幼女(創十九38)。希伯來文「亞捫」有「同族」之義,用作個人及宗族的名字,也說明亞捫人和以色列人本是同根。約主前二千年代之初,亞捫人崛起於約但河東的南部地區。從語言、民族背景及身體特徵來看,亞捫人頗難與亞摩利人區分。

Group Study Notes: 5/3/2013


小組查經:創世記
主題:起初神創造天地
日期:532013

第十四課:所多瑪與蛾摩拉(1811938

這段經文記載了耶和華神及兩位天使藉著人的形狀向亞伯拉罕顯現,帶來好消息及壞消息。好消息是他與妻子期待已久的應許快實現了,他們馬上便體會到初為人父母之喜悅。但跟著也帶來壞消息:所多瑪、蛾摩拉罪大惡極,將面臨神憤怒的審判。當神審判二城之消息傳到亞伯拉罕那裡,亞伯拉罕即時的反應是為所多瑪的人祈求,免去審判,因為他的侄兒羅得住在那裡。他懇切之禱告及代求得到神的垂聽,使羅得一家幸免於難,蒙天使救出。可惜他們並不珍惜神給他們的機會,回到神那裡。羅得的妻子因回頭望罪惡的城而變成鹽柱,羅得則又再失足,因喝醉了酒而與二女亂倫,生下摩押、亞捫二族人的始祖,世世代代成了以色列人的仇敵。

(一)應許以撒出生(181–15
181-2節:亞伯拉罕在幔利橡樹那裡,坐在帳棚門口。他看見有三人站在對面,馬上依照當時的習俗,出來謙恭有禮的迎接與款待陌生的旅客。「三個人」他們之中有一位是神自己(參1317-20節);耶和華親自和兩個天使(創191),以人的形狀向亞伯拉罕顯現。當時亞伯拉罕可能並未認出他們是神和天使。

183-8節:他先拿點水來為客人洗腳,這是極為尊敬客人的舉動。以水洗腳,將腳上的塵土洗去,使旅客感到涼快潔淨,然後讓他們在樹下歇息。這表明亞伯拉罕體貼同情行路人的疲乏困倦。接著以盛情款待陌生客進餐,「又嫩又好的牛犢」他擺上最好的來待客。而亞伯拉罕自己卻站在旁邊侍候。這是中東人的敬客之禮,迄今仍見於中東遊牧民族中。亞伯拉罕盛情款待陌生客旅的記載,成了『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來132)的典故。

189-10節:耶和華和兩位天使向亞伯拉罕顯現,並肯定地為他的後嗣作出應許。他們問亞伯拉罕說:「你妻子撒拉在那裡?」由此可知他們對亞伯拉罕並不陌生。三人中有一位說:「到明年這時候,撒拉必生一個兒子。」(10節)這是神第二次向他說同樣的應許(創1721)。

1811節:「亞伯拉罕和撒拉年紀老邁,撒拉的月經已斷絕了。」本節是說明,從人這一面來看,他們是毫無生子的指望了。

1812-15節:撒拉在帳棚門口聽見就心裡暗笑說:「我既已衰敗,我主也老邁,豈能有這喜事呢?」撒拉是從人這一面來觀察事物,並推斷其可能性,認為這事不可能發生,因而心裏覺得好笑。耶和華知道撒拉的內心,因此向亞伯拉罕說:「撒拉為甚麼暗笑?」然後再說出一句重要的話:「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麼?」這是「神的全能」的一句註釋,正如約伯所說:「我知道你萬事都能作。」(參伯422)我們的神是無所不能的神,無論有任何遭遇都不必驚怕,只要凡事交託(參腓46)。
 

(二)為所多瑪代求(1816–33
1816-19節:三人離開亞伯拉罕,向著所多瑪前行。亞伯拉罕送客的時候,神重申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亞伯拉罕必成為大的國,地上萬國必因他得福。他的眾子和眷屬都必要遵守神的道,秉公行義。「耶和華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神是樂意將祂的心意啟示給我們,問題乃在我們有沒有準備好去知道神的心意。「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這是指因為基督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太11),故叫萬國因他得福。

1820-21節:神向亞伯拉罕毫無隱瞞,宣告要審判所多瑪和蛾摩拉。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表明受害者的呼聲達於天庭,也證明神是無所不知,明察秋毫。我們的言、行、思、態都不能向神隱瞞。「我現在要下去,察看...」這是借用人所能瞭解的說法,並非神真的必須從天上下來察看才能知道詳情,因為神是無所不在(耶2324)、無所不知的(賽469)。

1822-33節:「亞伯拉罕近前來」亞伯拉罕既知神的心意要毀滅所多瑪城,而城裏正住著他的姪兒羅得(創1312),他因關心羅得一家人的安危而向神代求。亞伯拉罕問神:是否不分善惡地集體剿滅?若城中有五十個義人,豈不為這些義人饒恕全城嗎?他與神討價還價,由五十個人減至十個。亞伯拉罕苦口婆心為所多瑪求情,盼望能找到極少數的人對神忠心。可惜所多瑪卻連十個義人都沒有。所多瑪的罪惡滔天,使神無法容忍。人必須向神認罪,才得著神的救恩。
 
(三)羅得與其家人(191–23
191-3節:兩個天使向所多瑪前行,直至晚上抵達。羅得正坐在「城門口」,那是古時審判官的辦事處。在古代,坐在城門口的人,往往是該城的重要人物。可見當時的羅得在所多瑪的地位。羅得仍然保持著希伯來人的好客禮節,及效法亞伯拉罕好客之情,熱誠地招待兩位使者在他的家住宿。

194-5節:兩位天使還未道明來意,所多瑪城已騷亂,似乎全城的人,連老帶少,都前來包圍羅得的住宅。他們的目的是「把那二人帶出來,任我們所為」(5節)。原文聖經說明這兩位神的使者是男性。「任我們所為」原文之意是:「讓我們與他們交合」,即今日歐美人士所盛行的「男性同性戀的性行為」。可見所多瑪城的性道德已墮落到無可收拾,表現出禽獸不如的行為。這乃是神要毀滅此城的原因之一(利182229)「同性戀」,現代英文是「Homo–Sexual」,但古老英文則稱為「所多瑪性行為」(Sodomite)。

196-8節:羅得出來勸告那些「色魔」,不可如此行惡,並願意用自己兩個女兒,來代替兩位使者,任憑他們為所欲為(8節)。古人待客之道,認為主人在任何情況下,都該保護客人。

199-11節:但他們不肯接納,不願放棄他們的惡慾。他們更擁擠羅得,要攻破房門。在此千鈞一髮,神藉祂的兩個使者救了羅得一家,並使門外所有的人突然眼睛昏迷,一片模糊,失去方向。

1912-23節:跟著兩位使者催促羅得和家人離城。但羅得遲延不走,兩位使者因為耶和華憐恤羅得,強拉他們離城逃命,把他們安置在城外,拯救了他的一家。「他女婿們卻以為他說的是戲言」這乃因他所說的話,太荒誕,不可能發生。「但羅得遲延不走」他大概是仍留戀世界,捨不得放下那麼多的財物,和名聲、地位。

(四)二城同遭毀滅(1924–29
1924-25節:天使允准羅得的請求,不毀滅小城瑣珥。但神按公義而降下硫礦與火,將兩座罪惡滔天的城都給毀滅。當羅得一家離開所多瑪與蛾摩拉後,天火即降,將城裡所有的居民,連地上生長的都全毀滅。

1926節:在逃命中,羅得的妻子因遲疑與眷戀物質的生活,竟忘了神的使者對他們的吩咐:「逃命吧!不可回頭看」的禁令。當她對城中之物依依不捨,回頭一看,就變成一根鹽柱。可見留戀平原和貪愛世界的結果是多麼可悲!主耶穌也要我們回想羅得的妻子(路1732),可見此事與我們有深切的關係。

1927-29節:當神以公義施行刑罰,對付那些犯罪城市之時,同時掛念祂所愛的僕人亞伯拉罕,因他曾為所多瑪求情,也為羅得禱告。當神在毀滅平原諸城的時候,為記念亞伯拉罕,而拯救了羅得。在此可看出神有公義,也有慈愛。

(五)羅得與其後裔(1930–38
1930節:這一段是記載羅得生平的尾聲。羅得喪妻,痛楚萬分。他又怕住在瑣珥,大概是怕當地人以為二城之滅與羅得有關。因此同兩個虎口餘生的女兒一同上山去,住在山洞裡。

1931-38節:在那荒山野嶺,四顧無人。大女兒說:「地上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裡。」在這非常時期的非常局面。女兒為留後心切,又無男人可配,因此出此下策:將父親灌醉,先後與他同寢,結果兩人都懷了孕。長女生子摩押,是摩押人的始祖,次女生子取名便亞米,是亞捫人的始祖。這兩個民族都是被咒詛的民族,且不能入神的會幕(參申233)。

在這短短的一段經文中,多次提及「喝酒」(32–35節)。她們借酒來刺激與麻木自己,以引致酒後亂性,作出醜事,製造孽種。酒帶給人的禍害,我們應加以提防。聖經警告我們:「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弗518


參考資料:
1.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創世記
2.梅仇笑紅著:創世記(網上版)
3.丹尼斯•莫克:創世記查經(網上版)
4.鄺炳釗著:創世記

Group Study Questions: 5/3/2013


小組查經:創世記
主題:起初神創造天地
日期:532013

第十四課:所多瑪與蛾摩拉(1811938

這段經文記載了耶和華神及兩位天使藉著人的形狀向亞伯拉罕顯現,帶來好消息及壞消息。好消息是他與妻子期待已久的應許快實現了,他們馬上便體會到初為人父母之喜悅。但跟著也帶來壞消息:所多瑪、蛾摩拉罪大惡極,將面臨神憤怒的審判。當神審判二城之消息傳到亞伯拉罕那裡,亞伯拉罕即時的反應是為所多瑪的人祈求,免去審判,因為他的侄兒羅得住在那裡。他懇切之禱告及代求得到神的垂聽,使羅得一家幸免於難,蒙天使救出。可惜他們並不珍惜神給他們的機會,回到神那裡。羅得的妻子因回頭望罪惡的城而變成鹽柱,羅得則又再失足,因喝醉了酒而與二女亂倫,生下摩押、亞捫二族人的始祖,世世代代成了以色列人的仇敵。

問題討論
1.亞伯拉罕如何為所多瑪代求?你今天有為什麼事情代禱嗎?請分享。




2.所多瑪城中的居民犯了何罪?羅得如何待他們?基督徒應如何面對這邪惡淫亂
      的世代?





3.「人為財死」,你認為值得嗎?羅得的妻子「回頭看」對你有何提醒?

Friday, April 12, 2013

Cell Study Notes - 4/12/2013


小組查經:創世記
主題:起初神創造天地
日期:4122013

第十二課:亞伯拉罕與羅得(1351424

這段經文講論了亞伯蘭與侄兒羅得的關係。對於無子的亞伯蘭來說,侄兒羅得佔有特殊的地位。當在所住之處容不下他們的產業時,他容讓羅得先選他要的地方。當羅得被擄時,他拯救了他。亞伯蘭一生的特點是不為己,只為人、為神,他讓侄兒羅得先選住肥沃平原,他自己則住迦南;他戰勝了別國的王,也不取分文,反而處處為人設想。

(一)彼此分手(135–13
135-7節:亞伯蘭與羅得從埃及上南地,逐漸遷移到伯特利和艾之間的地方。這地山坡盡是岩石,土壤稀少,缺乏草與水的供應。亞伯蘭與羅得兩叔姪之間,因擁有大群的牲畜和人口,要為他們找有足夠草場及水源的地盤,實在不易。當時還有迦南人與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因此,地方容不下他們。這導致他們的牧人彼此相爭。

138-9節:因為水源和草源之缺乏,而引起牧人相爭。亞伯蘭與羅得就介入此相爭的事。亞伯蘭雖然可用長輩的身分,指示羅得的去向。但他卻沒有使用他的權力,反而讓晚輩先行選擇。若從功利的角度來看,亞伯蘭放棄了應得的權利,是為不智。從信仰立場來看,他是大有信心,不以利益為抉擇的依據。因此亞伯蘭向羅得讓步,對他說:「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他認為骨肉之間不應相爭,可見他是有情有義的人。亞伯蘭自從經歷了第十二章的失敗以後,他的靈命長進了不少,他不再為自己的生存有所選擇。

1310-13節:羅得舉目看見約旦河的全平原,就已醉心於那一塊滋潤肥沃之地。約旦河平原的豐潤比作耶和華的園子,有大河灌溉兩岸。又如埃及有尼羅河灌溉,使農作物豐收,牲畜有足夠的飲料供應。於是羅得為了自己的利益和屬地的福分,選擇了水豐草茂的約旦河平原,並往東遷移而到了所多瑪這罪大惡極的城邑。羅得明知所多瑪是罪大惡極之地,卻仍漸漸移近居住,終陷自己於受虧損的局面(創14121915-38)

重述應許(1314–18
1314-17節:選地的事好像對亞伯蘭不利,但神仍然眷顧那對神信靠的人。神對他說:「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神應許凡他所看到的地,都要賜給他和他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這是神對亞伯蘭後裔的祝福。亞伯蘭之妻撒萊本已對生兒育女的事,有著絕望之心;但神卻要施行奇事,使年紀老邁的撒萊生了以撒。神將地和後裔這兩項應許賜給亞伯蘭。

「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神不但是應許給亞伯蘭土地和眾多的後裔,並且吩咐他走遍這些地方。亞伯蘭必定是滿心歡喜的期待著將來自己和後代要得的產業,雀躍地在那地上往來行走,且因那地有各種的好處而歡欣。亞伯蘭因對羅得有慷慨寬大之心懷,神的應許對他也很慷慨,既使他成為大國,又保證這國族有家園。

1318節:亞伯蘭受命縱橫走遍迦南,搬移帳棚到希伯崙慢利的橡樹那裡安定下來。幔利是人名而非地名,是當時一位有名的人物,管轄著一個橡樹地區。後來他與亞伯蘭結盟(參創1413),一同追擊敵人。亞伯蘭在該處築壇敬拜神,表示他要使自己的永久家鄉成為聖潔,向附近所有拜偶像的人作見證。

羅得被擄(141–12
141-4這段經文所記為四王與五王作戰的史實,即九王交戰史。以攔王基大老瑪因為所多瑪一帶的五王背叛,所以聯合其他三王來征討他們。當五王被攻打,就在西訂谷擺陣,與四王交戰。交戰主要原因是他們向基大老瑪屈服十二年後,第十三年叛變,第十四年則有基大老瑪和其盟邦的王出來,戰敗了各城邦後,就到了鹽海(即西訂)。所以五王便在鹽海南端擺陣,要與他們交戰。被攻打的五王是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和比拉王。

「鹽海,」就是死海,原為一深陷之谷,聚約但河水成湖,其水平面低於地中海的海平面約一千三百多英呎。此湖並無出口,因累年聚積礦物質,其水中含百分之二十五的氯化鹽及溴化鹽,是世上濃度最高的湖水,生物無法在此水中生存。「西訂谷就是鹽海,」意指那谷後來成了鹽海的一部分。

145-7節:四王的戰術乃是先把五王附近的其他民族(包括利乏音人、蘇西人、以米人、何利人、亞瑪力全地的人、以及亞摩利人)打敗,造成浩大聲勢,最後才與五王作戰。

148-12節:五王選『在西訂谷擺陣』,乃因那裏「有許多石漆坑」。他們原想利用地理上的天然險惡,作為防守的陣勢,結果卻自己「掉在坑裏」。所多瑪和蛾摩拉王戰敗而逃陣掉進石漆坑裡,其他三王也逃到山上去。故此四王便擄掠了約旦河平原五城的財物、糧食和人口。當時離開了亞伯蘭的羅得,既已遷進所多瑪,結果他和財物,都被四王所擄掠。

戰勝敵軍(1413–24
1413節:「有一個逃出來的人」他可能是羅得的僕人,所以跑來告訴亞伯蘭。「希伯來人亞伯蘭」此處稱亞伯蘭為「希伯來人」,創世紀只有在這裡如此稱呼他。其重點乃指出亞伯蘭的家源,他與其他迦南地的居民籍貫不同,他乃是閃的後代、希伯的子孫(創1114-26)。

1414-16節:亞伯蘭得聞姪兒羅得被擄的消息,立刻在夜間領家中精練的壯丁分隊追殺敵人,擊敗四王,救回羅得,並奪回一切的財物。

1417-20節:亞伯蘭凱旋回歸。「沙微谷就是王谷」靠近耶路撒冷(見撒下1818)。他接受撒冷王又兼為至高神的祭司麥基洗德的祝福。他認為亞伯蘭的勝利,是至高神將敵人交在亞伯蘭的手中,所以向至高神稱頌。亞伯蘭將從敵人手中所得的全部財寶,取出十分之一獻給祭司,他認定麥基洗德是一位神的祭司。他為百姓向神獻上感謝的祭。注:在新約,麥基洗德預表耶穌。祂的祭司職任是「照麥基洗德的等次」(來711;詩1104)。按照摩西的律法,祭司職任只能由利未支派的亞倫家承擔(見出181-44012-15),但耶穌卻來自非祭司支派的猶大支派。

「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他是至高神的祭司。」在古代,特別在非以色列人當中,王與祭司的職責常由同一人擔任。「撒冷」是「耶路撒冷」的簡稱,有「平安」之意。「麥基洗德」有「仁義王」之意(來72)。「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慰勞凱歸之師。「他是至高神的祭司,」意即他事奉的是獨一的真神。

1421-23節:所多瑪王來向亞伯蘭要求收回被擄的人口,而讓亞伯蘭享有奪回的財物。亞伯蘭卻不拿,「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亞伯蘭不想靠所多瑪王致富。而且因他深知神所賜的福,才是真正的豐足。人所賜予,與他無益。

1424節:「只有僕人所吃的,並與我同行的亞乃、以實各、幔利所應得的分,可以任憑他們拿去。」本節表明亞伯蘭作人處事有分際,不替別人出主意,不慷他人之慨。




參考資料:
1.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創世記
2.梅仇笑紅著:創世記(網上版)
3.丹尼斯•莫克:創世記查經(網上版)
4.鄺炳釗著:創世記

Cell Study Notes Questions - 4/12/2013


小組查經:創世記
主題:起初神創造天地
日期:4122013

第十二課:亞伯拉罕與羅得(1351424

這段經文講論了亞伯蘭與侄兒羅得的關係。對於無子的亞伯蘭來說,侄兒羅得佔有特殊的地位。當在所住之處容不下他們的產業時,他容讓羅得先選他要的地方。當羅得被擄時,他拯救了他。亞伯蘭一生的特點是不為己,只為人、為神,他讓侄兒羅得先選住肥沃平原,他自己則住迦南;他戰勝了別國的王,也不取分文,反而處處為人設想。


問題討論
1.財物常會成為人際關係的難處,世人如此,信徒也不例外(135-6)。我們是
      否應該避免和任何人合夥投資事業呢?




2. 當人與人之間產生問題時,你會怎樣處理呢?亞伯蘭處理的方法給我們怎樣的
       提示?



3.羅得與亞伯蘭的選擇是基於什麼?其結果各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