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24, 2013

Group Study Notes: 5/24/2013

小組查經:創世記
主題:起初神創造天地
日期:5242013

第十七課:騙取祝福(2512746

在四先祖的記載中,以撒的篇幅最短,只有寥寥數章。他的家庭本來極簡單,他只有兩個兒子,然而,這兩個兒子竟成了兩大國的祖先。雅各乃以色列的祖先,以掃則成了以東的先祖。在感情上,以撒是最專一的,在壽命上,他也是四先祖中最長壽的一個。雖然他是順服之子,但聖經仍毫不隱瞞他的軟弱。在一次飢荒而遷徙至基拉耳時,他又重蹈他父親的覆轍,稱妻子為自己的妹妹,以免被殺及奪去妻子(創25611)。然而神的眼目沒有離開他,祂藉異教的亞比米勒保護他們免受災禍。神更賜福給以撒,使他耕種得到豐收,成為富戶,導致亞比米勒要央求他離開。但耶和華繼續與他同在,並使他昌盛,又再肯定亞伯拉罕的約必要應驗——他的後裔必然繁多。神的同在,使恨他的人亦要與他結盟,互不侵害。

27章也記載了雅各以詭詐手段騙取了父親的祝福,但卻流亡二十年。利百加因偏愛雅各,做出愚蠢的行為,結果使兄弟成怨,而忍受了母子分離的悲痛。

(一)亞伯拉罕最後的年日(251–11
251節:本章是記述亞伯拉罕的死和他的後代,而以撒則為歷史的主角。撒拉127歲時逝世,亞伯拉罕將他的愛妻埋葬在家墓麥比拉洞裡。不久之後,他續娶基土拉為妻。「又娶了一妻」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32),意指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

252-4節:基土拉為亞伯拉罕再生了六個兒子,這些孩子成為巴勒斯坦南部和東部的阿拉伯人。其中五個兒子在以色列的歷史中並沒有甚麼特出;然而六個之中的一個米甸是較為重要,他成為摩西的妻子西坡拉的祖先,而西坡拉是米甸祭司葉忒羅的女兒(參出31)。

255-6節:「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顯明亞伯拉罕對神的信心,他把所有的產業都給了以撒,因他確定以撒是神所揀選要繼承應許之地的,於是盡他所能幫助以撒,去承擔這項偉大的職分。

這位偉大的信心之父,得知自己燦爛的生命快將結束,而要踏上祖先所走的路。在他死前,要安排好家務。他惟恐庶出的眾子會奪取家業及長子名分,因此,他趁著自己在世的時候,打發他們往東方去,但他卻沒有忘記他們,仍送他們禮物,表示對他們的愛。亞伯拉罕如此做,因為他知道神只應許把迦南地給以撒作產業,其他的兒子們都不能干擾神的計劃。

257-10節:亞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175歲(7節)。亞伯拉罕到迦南地時是75歲(創124-5),故他在迦南地剛好過了一百年。對古時的猶太人來說,壽高年邁,心滿意足的離世,是一件何等有福的事,以撒和以實瑪利一同埋葬亞伯拉罕。他倆負責父親殮葬之事,把他葬在撒拉墓旁。

2511節:「亞伯拉罕死了以後,神賜福給他的兒子以撒」,神的忠僕雖離世,但神的計劃並不因此而終止。神對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是信實的。祂要使以撒的後裔成為萬族的祝福。
 
(二)以實瑪利的後裔(2512–18
2512-18節:本段是敘述以實瑪利和他的子孫,雖然他不是約的繼承人,但神仍然沒有忘記他。神對他也有應許:「至於以實瑪利,我也應允你:我必賜福給他,使他昌盛,極其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我也要使他成為大國。」(創1720)神向亞伯拉罕守諾言,不只是賜福給以撒,也賜福給以實瑪利,使他生了十二個兒子,來實現祂的應許。由此可知,神並沒有忽略盟約以外的人。

以實瑪利意即「神聽見」,因為神聽見夏甲的苦情,正如神聽見撒母耳的母親哈拿的祈禱。以實瑪利與撒母耳原文同意,表示神並不藐視任何人對祂的祈求。他的十二個兒子成為十二個族長,均居住在阿拉伯及其鄰近地帶。以實瑪利享年137歲,他雖一生過著「作戰」的生活(參創1612),為自己的生存而掙扎,卻能活到超過一百歲,這也是神所賜的福氣。

(三)以掃和雅各出生(2519–28
2519-21節:從前有關以撒的事情,都是附記在他父親亞伯拉罕的記事裏,真正以撒獨當一面的歷史,乃是由本章19節開始的。神應許亞伯拉罕,將會後裔繁多,並應許惟獨以撒的後裔,才是那承受產業的。可是,亞伯拉罕為其獨子所娶的妻利百加,婚後20年仍無生育。這是以撒所面對最大的挑戰。一個四十歲結婚的男人,仍無兒繼後,難免使他著急,於是他為無子而求神。神允准了他的禱告。從以撒娶利百加到雙子出生時,中間隔了二十年之久(參2026節)。

2522-23節:雅各與以掃雙子彼此相爭,自腹中開始。他倆在腹中相爭,引起母親很大的痛楚,利百加不知出了甚麼事,就去求問神。神就告訴她要生一對雙生子,但大的要臣服小的,在以色列這是非常不平凡的。通常長子治理家族,並在父親死後成為家主;但是以掃和雅各卻相反,在他們出生前,神已揀選雅各成為盟約的繼承人。雙生子在出生前已被分別出來,成為兩個大國。以掃成為以東族之祖,雅各成為以色列族十二支派之祖。雙胞胎在腹中相爭,預示將來兩族(即以色列人和以東人)相爭(撒下812-14;代下2511-24)。

2524-27節:這對兄弟雖然是雙生的,但在外表和品格上都不相同。以掃是首生的,他的身體發紅,渾身有毛,他的名字是由於他的外表而取的,因為以掃即「多毛」。以掃天生外向,喜愛戶外。善於打獵,可謂之打獵專家。他喜愛粗野、流浪、冒險的打獵生涯。雅各是次子,身體光滑(參創2711),出生時用手抓住以掃的腳跟,這是一個不尋常的現象。雅各名之意為「抓住」或「排擠者」。暗示他將來必然超越以掃。雅各名之意形容他是一個抓住機會及佔人便宜的人。他為人安靜、內向,喜歡家庭生活,與家人一起住在帳棚裡,牧養羊群。

2528節:「以撒愛以掃,因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卻愛雅各」,這是最悲哀的描述。這兩兄弟之間,後來發生許多衝突,都是起源於父母的偏愛。提醒我們為父母者,對兒女們的愛,應該是公平而沒有偏私的愛。
(四)紅豆湯與長子名分(2529–34
2529-30節:有一天,雅各熬湯,以掃從田野回來,帶著疲乏飢餓之身驅,求雅各給他紅湯喝。其實這請求是很合理的,但攻於心計的雅各,卻抓住這機會騙取了長子名分。因他知道長子名分的重要意義與價值,故不惜手段去奪取。

2531節:「長子的名分」猶太人的長子擁有如下的特權:(1)得父親的祝福;(2)得作一家之主(撒上2029);(3)得雙份的產業(申2117

2532-34節:「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甚麼益處呢?」可說以掃是豁達,或不看重世物。但在屬靈上,他卻是輕看了神的應許。因此,希伯來書的作者評他為「貪戀世俗」,以及「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名分賣了」(參來1216),「世俗的人」就是那些不大理會神聖事物的人,而只看重物質的生活。

(五)以撒挖井(261–22
261-6節:本段經文講及神揀選以撒繼承祂原先向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但不能因此而毫無困難,以撒所遭遇的正如亞伯拉罕一樣(兩次饑荒時隔約八十餘年,參1210)。他所遇見的第一個困難就是饑荒,以前亞伯拉罕遭遇饑荒,而下到埃及解決糧荒。現在以撒時代,又有饑荒,神卻吩咐他不要下到埃及,要仍留在神所指示之應許之地,好得這地為其後裔之業。以撒不往埃及,但總要遷往別的地方暫避災難。神就指示他到基拉耳,這是非利士人的地方,他們的王是亞比米勒(1節)。第3-5節神對以撒重申對亞伯拉罕應許的福。

267-12節:以撒第二個問題,是在基拉耳稱妻為妹,因怕非利士人,為了利百加之美貌而殺害他。「怕...恐怕」以撒因信心不足,才有懼怕,但事實證明他的恐懼是多餘的,因為他『住了許久』(參8節)都沒有出事。他這不必要的謊話給亞比米勒王發現。有一天,王從窗戶裡往外觀看,見以撒和他的妻子利百加戲玩。「戲玩」的原文,意為男女愛撫和親近。王恍然大悟,發現他們原是夫妻關係。於是王召見而責備他。王且下令不許任何人親近利百加,故意違命者,必被處死(9–11節)。這一來,以撒便得到絕對的保護。他又得到神的賜福,使他五穀豐收,牲畜大增。

2613-22節:由於以撒的富有,招惹了非利士人的嫉妒。因嫉恨驅使非利士人將以撒的父親亞伯拉罕在基拉耳寄居時所挖的井全部塞住。以撒被逼遷到基拉耳谷中支搭帳棚。他在山谷中蒙神賜福,挖了一口活水井,是取之不盡的,表示神的供應是無限的。以撒在挖井的事上,雖屢遭當地人的霸佔,但以撒與人無爭,不斷容讓,又不斷重新挖井,當他挖到第三個井的時候,非利士人才罷休。以撒為此深感神恩,在那地安居。以撒愛好和平,與人無爭的品德是蒙福之恩。
 
(六)以撒蒙福(2623–33
2623-25節:以撒蒙神賜福,便日增月盛。於是離開山谷,遷往別是巴,就定居下來。「別是巴」是以撒隨父親亞伯拉罕長期居住的地方,在那裏有很好的屬靈生活(參2131~332219),因此可算是最合神心意的地方。神向以撒顯現,保證與他同在,並重新堅定所應許之約,要賜福給他,使他昌盛(23–24節)。以撒便築壇答謝,表示他以敬拜和求告主名來回應。

2626-33節:以撒與亞比米勒王結盟。王從基拉耳帶同私人顧問亞戶撒並軍中統帥非各前來,因他們看見耶和華與以撒同在,便向以撒要求訂立互不侵犯之和平條約。可見一個有神同在的人,可有化敵為友的力量。以撒接納他們的請求,顯出他那愛好和睦的本性。

(七)以掃放任(2634–35
2634節:以掃打破家規,同時娶了兩位外邦女子為妻。可見以掃性情放任,平日為人放縱情慾,不顧後果。在這件事上,他也不看重神賜給亞伯拉罕和以撒的約(參創243–4),不可娶外邦女子為妻。以掃被這一對外邦美女所吸引,而忽略了神的旨意。外邦人多數敬拜偶像,並因著他們的宗教信仰,行不道德的事。神不要屬祂的子民與拜偶像的人通婚,因為他們那種異教的風俗,會帶來敗壞的影響,故此亞伯拉罕曾費心為以撒安排婚事,免得他找異族女子為妻。但以掃卻置之不理,在娶妻的事上,走了錯誤的方向。

2635節:「她們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裡愁煩」,「她們」是指以掃和他兩個妻子。以掃自大、貪戀女色,引致家中雞犬不寧,因兩個女人不能共侍一夫。猶滴與巴實抹必會為爭夫而經常吵鬧,令公婆心裡煩勞。這是多妻的悲哀。
 
(八)雅各奸詐(271–29
這是最富戲劇性的一章,由一家四口所演出的悲劇收場。

271-4節:年老的父親,要為兒子祝福。「在未死之先給你祝福」列祖時代父親臨終前的祝福,不僅是一種願望的表達,具有約束力,一經出口,就不能更改,並且還是一種帶著能力的豫言,往往會神奇地應驗(參924-274928)。「照我所愛的做成美味,拿來給我吃」本章三次提到以撒愛吃野味(參914節),反映出以撒因貪食而偏心(參2528)。神早已啟示『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參2523),以撒卻要祝福以掃,想把長子的名分賜給他(參29節),這是表明他不尊重神的旨意。

275-10節:雅各欺父,母親教唆。利百加因偏愛雅各,所以當她聽見以撒的計劃要祝福以掃時,便乘機促成雅各奪以掃的祝福。「利百加也聽見了」她這個『聽見』後來演變到把以撒的計劃破壞了,可見神的手仍掌管一切,祂所定的旨意決不能被人阻撓。

「現在,我兒,你要照著我所吩咐你的,聽從我的話。」(8節)利百加沒有耐心等候神按著祂的時候和方法去成就祂的旨意,反而在這裏出主意,想要用欺騙的技倆,催促神應許的實現,結果她自己先蒙受其害,被迫與愛子離散(參43-45節)。

「你拿到你父親那裏給他吃,使他在未死之先給你祝福。』」(10節)利百加授意雅各用詭詐的方法來騙取以撒的祝福,雖然目的是為著成全神的旨意,但作法不對,結果反而破壞了家庭的和諧(參41節)。

2711-26節:雅各雖早已從以掃手中買了長子的名分,但仍未真正得著長子的祝福。如今有慈母助他一臂之力,何樂而不為呢!他雖是同謀,卻有主謀的母親為她承擔一切的後果。再以「偷龍轉鳳」的技倆,騙取了祝福,利百加用羊羔作成佳餚,味同以掃所作的野味,又替雅各打扮成以掃的樣子,來到父親以撒的面前,請父親為他祝福。當父親問:「我兒,你如何找得這麼快呢?」以撒雖然年老,眼睛昏花,但在時間長短感覺上,仍很清楚。因出外打獵非同在家中取山羊羔那麼容易。雅各毫不猶疑的說:「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使我遇見好機會。」他利用神的名說謊,違反道德和良知,是一種可恥的行為,妄稱神的名,對神不敬,對父不尊。

2727-29節:「田地的香氣」表徵神在自然界中向人所發的仁慈,這引發了以撒的靈感,說出下節土產豐富的祝福。「天上的甘露」和「地上的肥土」是生產豐富「五穀新酒」的先決條件。「願多民事奉你,多國跪拜你」這是承接亞伯拉罕作多民和多國之父的祝福(參174-6)。「願你作你弟兄的主;你母親的兒子向你跪拜」這是長子名分的祝福。「凡咒詛你的,願他受咒詛;為你祝福的,願他蒙福」這是承接亞伯拉罕在神面前地位的祝福(參123)。以撒明明知道神所定『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參2523)的旨意,卻仍想設立以掃作他弟兄的主,不料所設立的竟是雅各。

雅各雖然以詭詐手段騙取了父親的祝福,但卻流亡二十年,祝福變為咒詛。利百加因偏愛雅各,做出愚蠢的行為,結果使兄弟成怨,而忍受了母子分離的悲痛。
 
(九)離家出走(2730–46
2730-33節:當以撒發覺被雅各騙取祝福後,感到戰兢。因他知道祝福一旦說出就無法收回。

2734-40節:以掃發現自己應得之長子祝福失去時,感到大大憂傷,而苦苦乞求父親給一些有限而不是上好的祝福。「他欺騙了我兩次」這話有失公允,因為上次是他甘願起誓出賣長子的名分,並非被雅各強奪(參2533)。「我已立他為你的主,使他的弟兄都給他作僕人」這個祝福成了豫言,後來在大衛時代得著應驗:那時大衛在以東全地設立防營,以東人就都歸服大衛(撒下814)。「現在我還能為你做甚麼呢?」以撒雖曾不顧神的旨意,定意要為以掃祝福,但如今既已錯將祝福給了雅各,便無力挽回局面了。

「你必倚靠刀劍度日」這是豫言以東人常有搶掠的行動(參俄1013-14)。「到你強盛的時候,必從你頸項上掙開他的軛」在猶大王約蘭年間,以東人背叛猶大,自己立王(王下82022)。以撒為以掃的祝福既帶著豫言的性質,後來也都應驗,所以聖經說:『以撒因著信,就指著將來的事,給雅各、以掃祝福』(來1120)。

2741-46節:以掃為自己的損失,心有不甘,怒火填胸,於是心裡說:「為我父親居喪的日子近了,到那時候,我要殺我的兄弟雅各。」他堅決要殺雅各,但這計劃要延遲至父親去世,免得父親難過。

當利百加知道以掃立意要報仇,惟恐流血事件的發生,便囑咐雅各趕快離家出去。「哈蘭」又名『巴旦亞蘭』(參282),是在米所波大米(參2410)。「我哥哥拉班」利百加是拉班的妹子(參24292620)。「同他住些日子,直等你哥哥的怒氣消了」利百加誤以為以掃的憤恨和忿怒,不稍數日就可以平息,誰知竟成為漫長的二十年(參313841),她很可能沒有機會再見到雅各了(註:聖經沒有記載利百加何時去世,也沒有記載雅各後來曾與她相逢)。應驗了她對雅各說:「你招的咒詛歸到我身上」(參創2713),利百加欺騙的技倆,使她失去了心愛的兒子,可說是自食其果。「為甚麼一日喪你們二人呢?」利百加深知,一旦雅各為以掃所殺,以掃也必被治死(參96;撒下147),所以她深怕一日之間,兩個兒子都要完了。利百加後來很可能沒再見到雅各,又因偏袒雅各而遭以掃怨恨,因此事實是『一日喪掉二人』。

參考資料:
1.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創世記
2.梅仇笑紅著:創世記(網上版)
3.丹尼斯•莫克:創世記查經(網上版)
4.鄺炳釗著:創世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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