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20, 2015

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是何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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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是何等人?(太三7)
        1.法利賽人--當主前一五○多年時,有許多猶太接受了希拉文化及其宗教風俗,不願遵守摩西律法,因此有一派人興起,對這種文化排斥和反抗,定義要使人謹守摩西的律法與古人遺傳的規條(太十五1-3),猶太人見他們如此虔心而稱之為法利賽,這三字就是分別的意思。他們既在民間大得尊榮,便多驕傲,自高自大,自以為義(太廿三1-7,28)。他們是相信靈魂永存不滅,死人復活,有永福永刑,有善惡天使,說人在天堂仍要飲食嫁娶(徒廿三8),曾經受到主的辯駁(太廿二29,30)。法利賽人重外貌和儀節,有外表的敬虔,無內心的實意,所以亦被主所責備,稱它們為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太廿三5,13,27,28)。因它們時常反對耶穌,而成為謀害耶穌之一黨者(可三6; 約十一47-57)。        2.撒都該人--通常認為與撒都該人同時興起,也是猶太教極有勢力的一派,其名稱是由這一派中有人名撒都而來,或有解經家以為這名稱是從大衛所羅門年間祭司撒督(Zadok)起的(王上一8; 代上廿九22)。撒督即公義之意,他的後裔代代相傳,新約時代猶大省的大祭司都是撒督該人,在民間大尊榮,他們謹守摩西律法及聖殿獻祭規矩,不信死人復活,沒有天使鬼魂存在,不信有永生,亦不信有陰府(徒廿三7,8)。他們常與法利賽人試探主,抵擋主,曾經受到主的斥責,教訓門徒要防備它們的酵(太十六1-12; 廿三22-33),所以他們與法利賽人一樣,亦為陷害耶穌之一黨者(可十二13; 路十九47)。

11/20/2015 小組查經—太 22:23-33

11/20/2015 小組查經—太 22:23-33

導論﹕在耶路撒冷,攻擊主耶穌的人群愈來愈多先是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21:23),加上法利賽人(21:45),現今希律黨入伙(22:16),隨後撒都該人(22:23)和律法師(22:35)也不落後,一同起來盤問主耶穌。法利賽人、希律黨和撒都該人本是三個彼此敵對的政治/宗教組織,現今有共同敵人,雖為烏合之眾,但是齊心同流合污。
1. 撒都該人是當時「新派/不信派」的宗教/政治黨派,黨員人數不多,但是有錢財,很多是政府官員和貴族,大祭司大多數都是撒都該人。在政壇上,為要保留身份和利益,他們與羅馬政府合作; 在宗教信仰上,他們只接受摩西五經為神的話語,拒絕其他舊約書卷的教導,所以他們強烈反對人死後復活的教義,因為他們在摩西五經尋找不到復活的教導,就相信人死如燈滅,法利賽人極力嘗試用民 18:28; 申31:16 和32:39來說服他們並證明復活的教義,卻遭他們一一否定。所以在政治立場和信仰上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彼此為仇敵(請參考徒 23:6-10),現今因為「敵人的仇敵,就是朋友」,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就成了朋友,聯手來考問主耶穌。
2. 撒都該人在 22:24-27所提出來的問題,雖然是太誇張,然而按摩西在申 25:5-10的教導是合理的。(請參考得 4:1-12)
3. 但是他們接著下來的推理(22:28),便顯出他們的無知,完全不明白復活的真理。
II. 22:29-33 主耶穌對撒都該人的責備和眾人的教導﹕
1. 22:29—「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
22:32—主耶穌引用出 3:6來說明人死不如燈滅,他們的靈魂仍然活著。因為主耶穌用的經文根據來自摩西五經,撒都該人啞口無言,有幾個文士倒說﹕「夫子,您說得好!」(路20:39)
2. 天使是服役的靈(來 1:14)﹕
A. 他們沒有血肉的身體,但是亦可以短暫時間變作有人的身體。(參考創 19:1-2;18:1-8和來13:2)
B. 他們不生育,不嫁不娶。
C. 他們在神創造這宇宙之先,已經被造。(參考 伯 38:6-7)
D. 天使犯了罪,神沒有為他們預備救恩!(參考 彼後 2:4)
3. 人死後,靈魂仍存活,信主的人,靈魂立即到樂園﹔不信的人,靈魂就到陰間,但將來都要復活﹕
A. 信的人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參考約 5:29)
B. 信主的人,復活的身體與主耶穌復活的榮耀身體相似。( 腓3:21)
C. 復活後,就如天使,沒有嫁娶。
D. 不同時代的人有不同復活的時間。(見後頁)

III 思考問題和生活應用﹕
1. 聖經是神的話語,更是我們腳前的燈,人生路上的光,我們怎樣可以避免像撒都該人那樣,一知半解地過活?
2. 在世上還活著的日子裡,我們該怎樣預備迎見我們的神,又該怎樣按著復活的生命來過一個更有意義的人生?(參考西 3:1-10)

Friday, November 13, 2015

新约中提及「形像」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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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约中提及「形像」之处

  一、Eikon,是指肖像与模型。
「耶稣说,这像和这号是谁的?他们说,是该撒的。耶稣说,这样,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太廿二20~21)

  二、Charakter,是指首生者,带有造者之形像。
「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上帝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西一15~16)

  三、Charagma,是指被造者赋有造者之性格。
「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就如你们作诗的,有人说,我们也是他所生的。我们既是上帝所生的,就不当以为上帝的神性像人用手艺、心思,所雕刻的金、银、石。」(徒十七28~29)

以納稅的事問難耶穌

马太福音 22:15-22Chinese New Version (Traditional) (CNVT)

以納稅的事問難耶穌

15 法利賽人就去商量,怎樣找耶穌的話柄來陷害他。 16 他們派了自己的門徒和希律黨的人一同去問耶穌:“老師,我們知道你為人誠實,照著真理把 神的道教導人,不顧忌任何人,因為你不徇情面。 17 請把你的意見告訴我們,納稅給凱撒,可不可以呢?” 18 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就說:“虛偽的人,為甚麼試探我呢? 19 拿納稅的錢幣給我看看。”他們就拿了一個銀幣給他。 20 耶穌問他們:“這是誰的像,誰的名號?” 21 他們回答:“凱撒的。”他就對他們說:“凱撒的應當歸給凱撒, 神的應當歸給 神。” 22 他們聽了,十分驚奇,就離開他走了。

11/13/2015 小組查經—太 22:15-22

11/13/2015 小組查經 22:15-22

I.  導論﹕在耶路撒冷,攻擊主耶穌的人群愈來愈多先是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21:23),加上法利賽人(21:45),現今希律黨入伙(22:16),隨後撒都該人(22:23)和律法師(22:35)也不落後,一同起來盤問主耶穌。法利賽人、希律黨和撒都該人本是三個彼此敵對的政治/宗教組織,現今有共同敵人,雖為烏合之眾,但是齊心同流合污。

II. 法利賽人商議怎樣除掉主耶穌,違犯他們的政治立場,邀請希律黨出手,來盤問和試探主耶穌納稅給該撒的事,希望抓到主耶穌的話柄,祂的回覆,或能觸犯群眾的怒氣,或能惹起羅馬長官的干預﹔

1.      以色列國已被亡國,當時是羅馬帝國的殖民特區,法利賽人是他們一個宗教/政治的大黨派,希律黨是一個支持希律王和間接支持羅馬政府的政治黨派﹔法利賽人本來極其憎恨希律黨徒,視他們為賣國賊,猶太人的公敵,但是為要除滅主耶穌,竟與他們聯手,可見罪惡的可怕。

2.      希律黨盤問主耶穌時,極其狡猾,但被主耶穌識透他們的詭計。

3.      當時猶太人要納的稅共有﹕
A.    向羅馬政府納的﹕
a.       地稅農田或房屋佔據的地稅
b.      收入稅
c.       人頭稅男丁:1465歲﹔女子:1265
B.     聖殿稅﹕男丁從13歲起,成為律法之子,就必須納此稅
4.      主耶穌沒有田地,亦無收入,希律黨質問祂的就是向羅馬政府納的人頭稅。

5.      猶太人向羅馬政府納稅是用羅馬錢幣,納聖殿稅時則用猶太人錢幣。

6.      「這像和這號」(第20節)在羅馬錢幣上,一面鑄有該撒的肖像和名字,另一面刻上「最高祭司」幾個字,表明該撒是大祭司,猶太人的法利賽人和奮銳黨極其不滿,視之為褻瀆神之罪行。

7.      「該撒」原是主前44年成為羅馬帝國獨裁統治者的猶利烏.該撒的姓氏,後來成為了羅馬皇帝的尊號。

8.      「歸給」(第21節)希臘文聖經所用的動詞是一般用在付賬和還債上,這裡說明他們既用該撒的錢幣,在該撒的制度下生活,就有責任交稅,歸還給他。

9.      那麼,「神的物」是指甚麼?(參考 1:269:6

III. 思考與生活問題:
1.      基督徒活在世上最少有兩個國籍,一個在地上,另一個在天上。那麼,您當怎樣盡您國籍的本份過活?






2.      我們既有神的像在我們裡面,我們怎樣可以把神的像歸給神?(參考 4:20-24西 1:15

Friday, November 6, 2015

11/6/2015 小組查經—馬太福音 22:1-14

11/06/2015 小組查經—太 22:1-14

I.       導論﹕太 21:23-22:14 祭司長和長老來考問主耶穌的權柄,主耶穌乃反問他們施洗約翰的權柄,並以三個比喻回答他們﹕
A. 21:28-32 兩個兒子的比喻。
B. 21:33-46 兇惡園戶的比喻。
C. 22:1-14   王擺設的娶親筵席。

1.      王擺設的娶親筵席是主耶穌回答他們質問的總結,更清楚表明猶太人因著不信/不接受而被棄絕,外邦人雖然與神沒有特殊關係,因為被邀請就來赴筵席,反而蒙福!

2.      22:1-14娶親筵席的比喻有兩個重點(22:1「又用比喻」的「比喻」是複數,所以這比喻很可能是由以下兩個比喻組合成)﹔
A.    王的朋友不接受邀請,以至被棄絕,城也被毀(22:1-7
B.     在大路上召聚來的人,有一位不穿禮服,被丟在外邊的黑暗裡(22:8-14

II. 22:1-7王的親友不接受邀請,以至被棄絕,城也被毀﹕

1.      猶太人的娶親是人生大事,在主耶穌時代,他們的婚筵通常是七日七夜,何況這婚筵是一個王為兒子而設的!

2.      筵席顯示神恩的豐盛,充滿平安喜樂,聖經常用筵席來比喻神的國度。(參考啟 19:7-9

3.      天國的王很明顯是父神,兒子就是聖子主耶穌。

4.      第一班被召來赴筵席的人都是王的朋友,王很可能已預早邀請了他們,到筵席預備妥當的時候,王一次、二次邀請他們來赴席,他們卻不肯來。

5.      王很有忍耐的心,最一次邀請這群客人,亦遭拒絕,有些人看「自己田裡」的工作比赴筵更重要,另一些人看自己的生意比王的邀請更要緊,對王一點尊重也沒有,這樣藐視王恩,已到了極點,而餘下的人更加兇惡,甚至「拿住僕人,凌辱他們,把他們殺了。」

6.      請問這裡所提及的「王的僕人」是指誰而說? (參考 23:37-39

7.      「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毀他們的城。」(請參考 24:1-2)主耶穌在此發出警告和預言,結果在主後70年逐字應驗了!

III. 22:8-14在大路上召聚來的人,有一位不穿禮服,被丟在外邊的黑暗裡﹕

1.      在大路上召聚來的人是王本來沒有邀請的,現今天國的福氣臨到他們了!王的僕人被凌辱,甚至被殺,神的子民被棄絕,但也不能阻別人不得到天國的福氣!
2.      「不論善惡」是相對上的總稱。

3.      當時王請客,都是王為他們預備禮服,穿禮服赴筵表示對主人恭敬,並珍惜那筵席。」王待那位沒有穿禮服的如「朋友」(第12節),所以他「無言可答」。

4.      請問,那位沒有穿禮服的朋友,結局如何?

5.      主耶穌最後的總結﹕「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這是甚麼意思?(參考 7:376:35﹔弗 1:4﹔提後 1: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V.  問題思考和生活應用﹕
1.      現今每個人工作和生活都很忙,若然神邀請您在參與一些天國的事工,您會怎樣辦?


您被王邀請到筵席,您預備穿甚麼禮服?(參考 7:9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