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13, 2015

11/13/2015 小組查經—太 22:15-22

11/13/2015 小組查經 22:15-22

I.  導論﹕在耶路撒冷,攻擊主耶穌的人群愈來愈多先是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21:23),加上法利賽人(21:45),現今希律黨入伙(22:16),隨後撒都該人(22:23)和律法師(22:35)也不落後,一同起來盤問主耶穌。法利賽人、希律黨和撒都該人本是三個彼此敵對的政治/宗教組織,現今有共同敵人,雖為烏合之眾,但是齊心同流合污。

II. 法利賽人商議怎樣除掉主耶穌,違犯他們的政治立場,邀請希律黨出手,來盤問和試探主耶穌納稅給該撒的事,希望抓到主耶穌的話柄,祂的回覆,或能觸犯群眾的怒氣,或能惹起羅馬長官的干預﹔

1.      以色列國已被亡國,當時是羅馬帝國的殖民特區,法利賽人是他們一個宗教/政治的大黨派,希律黨是一個支持希律王和間接支持羅馬政府的政治黨派﹔法利賽人本來極其憎恨希律黨徒,視他們為賣國賊,猶太人的公敵,但是為要除滅主耶穌,竟與他們聯手,可見罪惡的可怕。

2.      希律黨盤問主耶穌時,極其狡猾,但被主耶穌識透他們的詭計。

3.      當時猶太人要納的稅共有﹕
A.    向羅馬政府納的﹕
a.       地稅農田或房屋佔據的地稅
b.      收入稅
c.       人頭稅男丁:1465歲﹔女子:1265
B.     聖殿稅﹕男丁從13歲起,成為律法之子,就必須納此稅
4.      主耶穌沒有田地,亦無收入,希律黨質問祂的就是向羅馬政府納的人頭稅。

5.      猶太人向羅馬政府納稅是用羅馬錢幣,納聖殿稅時則用猶太人錢幣。

6.      「這像和這號」(第20節)在羅馬錢幣上,一面鑄有該撒的肖像和名字,另一面刻上「最高祭司」幾個字,表明該撒是大祭司,猶太人的法利賽人和奮銳黨極其不滿,視之為褻瀆神之罪行。

7.      「該撒」原是主前44年成為羅馬帝國獨裁統治者的猶利烏.該撒的姓氏,後來成為了羅馬皇帝的尊號。

8.      「歸給」(第21節)希臘文聖經所用的動詞是一般用在付賬和還債上,這裡說明他們既用該撒的錢幣,在該撒的制度下生活,就有責任交稅,歸還給他。

9.      那麼,「神的物」是指甚麼?(參考 1:269:6

III. 思考與生活問題:
1.      基督徒活在世上最少有兩個國籍,一個在地上,另一個在天上。那麼,您當怎樣盡您國籍的本份過活?






2.      我們既有神的像在我們裡面,我們怎樣可以把神的像歸給神?(參考 4:20-24西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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