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16, 2012

Study Notes - 8/17/2012


第二十五課:被捕與受審(18140

本課描述耶穌被捕與受審的過程。課文中首先描述到被補過程中,猶大如何出賣耶穌,他 帶兵丁,祭司長並法利賽人來捉補祂。 接下來作者很生動的寫出彼得的軟弱,在雞鳴之前三次不認主, 正如耶穌在不久之前對彼得所發的預言。這中間又經過亞拿和大祭司該亞法的盤問定罪。最後耶穌被帶到彼拉多面前受審。 雖然彼拉多審問不出耶穌任何犯罪的情形, 但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卻要置耶穌於死地。

(一)耶穌被捕(18112
【約十八1】「耶穌說了這話,就同門徒出去,過了汲淪溪,在那裏有一個園子,祂和門徒進去了。」
「在那裏有一個園子,」是一橄欖園,名叫『客西馬尼』(參太2636﹔可1432),它位於汲淪溪另一邊的橄纜山畔(參路2239),離耶路撒冷城牆約一點二公裡,為耶穌和祂的門徒常去之處(參2節)。   『汲淪溪』是介乎耶路撒冷城和橄欖山的小峽谷,雨季以外大半時間均乾涸。

【約十八23】「賣耶穌的猶大也知道那地方,因為耶穌和門徒屢次上那裏去聚集。猶大領了一隊兵,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拿著燈籠、火把、兵器,就來到園裏。」
『一隊』原文是『一營』(squad),按羅馬編制約有六百士兵﹔這隊兵是否全數都來,聖經並未明言,但因有『千夫長』在場(參12節),故應不少於一百人。在此記載來捉拿主耶穌的人有祭司長、守殿官並長老(參路2252),法利賽人的差役,千夫長和一隊兵(參12節),大祭司的僕人(參10節)和一些閒雜人(參26節)。     在這裡又出現政治和宗教上敵對的兩黨派,法利賽人和祭司長撒都該人,在治死耶穌的事上卻能一致的聯合起來。『燈籠』是裏面置放油燈的陶製器物,『火把』是浸含油脂的木塊﹔這兩樣乃是當時猶太人最通用的夜間照明器具。
  
【約十八4】「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
「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耶穌對這些事並不覺得意外。
 
【約十八5】「他們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就是。』賣祂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那裏。」
「賣祂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那裏」猶大跟隨主三年半,受主教導,為主所愛,但最終卻是站在仇敵那一邊出賣耶穌。
   
【約十八6】「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
『他們』就是第三節裡提到的來捉拿主耶穌的人,他們退後倒在地上,是當耶穌一說『我是』時,他們立刻退後倒在地上。   原來主耶穌所宣稱的『我就是』,乃是顯明這一位說話的就是神自己﹔當主耶穌一顯出祂就是神,何其威嚴,任何人在祂面前都站立不住。
 
【約十八7】「祂又問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說:『找拿撒勒人耶穌。』」
耶穌和他們之間又重復一次相同的對答(參45節)。

【約十八8】「耶穌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罷。』」
『這些人』是指跟隨祂的門徒。在這危急的關頭,主耶穌所掛念的不是祂自己的安危,卻是跟從祂者的安全。
 
【約十八9】「這要應驗耶穌從前的話,說:『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
『應驗』這詞通常是在引用舊約聖經時說的,在此視主耶穌所說的話如同舊約聖經有同樣的分量(參6391712)。

【約十八10】「西門彼得帶著一把刀,就拔出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僕人名叫馬勒古。」
『刀』字在原文指匕首之類的短刀。     「削掉他的右耳,」但耶穌即時醫好那人耳朵(參路2251),才不致連彼得也被捉拿。
    
【約十八11】「耶穌就對彼得說:『收刀入鞘罷。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
「收刀入鞘罷」耶穌告訴彼得不要憑著血氣肉體爭戰。     『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神差遣耶穌降世,原是要祂背負世人的罪孽,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所該受的刑罰(參賽5346),因此祂所要喝的杯是指十字架的苦難。耶穌說祂若是想要避免經歷十字架苦難的話,祂自有屬天的方法來保守祂,根本無須人為祂作甚麼。
 
【約十八12】「那隊兵和千夫長並猶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穌,把祂捆綁了。」
『千夫長』為羅馬軍隊中統領一千名士兵的軍官。耶穌被捉拿時,沒有作出任何的反抗。

(二)耶穌受大祭司的考問及必定三次不認主(181327
【約十八13】「先帶到亞那面前,因為亞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
『亞那』是在主後六至十四年任大祭司,後被羅馬巡撫革職,但他在猶太人的心目中,仍被視為合法的大祭司(參徒46),故他在猶太人中間仍舊舉足輕重,在幕後繼續行使大祭司的職權。『本年』這詞並不表示大祭司的職位按年選換,它的含意是指那些年間﹔『該亞法』在主後十八年至卅六年任大祭司,是羅馬政府所公認的大祭司。

【約十八14】「這該亞法,就是從前向猶太人發議論說,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
有關該亞法議論的詳情,請參閱114952節。 約翰亦可能在此暗示說,對於一位曾經說過把耶穌處死是恰當的人,不要期望從他得到公平的審訊。

【約十八15-16】「西門彼得跟著耶穌,還有一個門徒跟著。那門徒是大祭司所認識的。他就同耶穌進了大祭司的院子。彼得卻站在門外。大祭司所認識的那個門徒出來,和看門的使女說了一聲,就領彼得進去。」
這門徒可能就是『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使徒約翰(參202)。「那門徒是大祭司所認識的」所指的並非泛泛之交,因他能夠進入大祭司的屋子,還帶著彼得進去。
    
【約十八17】「那看門的使女對彼得說:『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麼?』他說:『我不是。』」
『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麼?』這個問題,所豫期的是否定的答案。『這人』在原文含輕蔑的意味,類似『這個傢伙』。    而自認剛強、愛主的彼得(參1337),竟經不起一個使女的問話。所以自己以為站立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參林前1012)。

【約十八18】「僕人和差役,因為天冷,就生了炭火,站在那裏烤火﹔彼得也同他們站著烤火。」
耶路撒冷城高逾海拔二千六百呎,而且時為陽曆三、四月間,所以晚上的天氣相當寒冷。
  
【約十八19】「大祭司就以耶穌的門徒和祂的教訓盤問祂。」
大祭司這裡指亞那,猶太人仍舊視他為大祭司(參13節註解),以他舊日的銜頭稱呼他(參22節)。

【約十八20】「耶穌回答說:『我從來是明明的對世人說話。我常在會堂和殿裏,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裏,並沒有說甚麼。」
 「我在暗地裏,並沒有說甚麼」指祂並沒有說過煽動人們滋事生非的話。

【約十八21】「你為甚麼問我呢?可以問那聽見的人,我對他們說的是甚麼。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
按猶太人法律公正的審訊,應先根據證人的供詞,確立其罪狀,而不可在控以罪狀之前,就直接盤問被告,企圖以被告自己的口供入他於罪。所以耶穌問他們『你為甚麼問我呢?』。

【約十八22】「耶穌說了這話,旁邊站著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祂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麼?』」
差役根本無權過問法庭審案的事,所以他出手摑打主耶穌的臉,這是另一件不合法的事。     「你這樣回答大祭司麼?」其實,亞拿並不是合法的大祭司(參13節)。

【約十八23】「耶穌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甚麼打我呢?』」
「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指證』是法律用詞,表示邀請對方用正當的法律程序行事。     「你為甚麼打我呢?」耶穌在這裏的抗辯並不是為受羞辱而不平,乃是為真理而申述。

【約十八24】「亞那就把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仍是捆著解去的。」
耶穌從亞那那兒被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就是要應驗主就是逾越節的羊羔,在被殺獻祭之前,必須先送到祭司那裏被察看,驗明確無殘疾,方可作神祭物(參出125﹔申171)。
 
【約十八25】「西門彼得正站著烤火,有人對他說:『你不也是祂的門徒麼?』彼得不承認,說:『我不是。』」
『有人』原文是複數詞,表示不只一個人﹔當時有一班僕婢圍著火堆談話,極可能有幾個人同時發出同樣的疑問,所以馬太說是另一個使女問這個問題(參太2671),馬可說是同一個使女(參可1469),而路加則說是另一個男人(參路2258)。

「你不也是祂的門徒麼?」這個問題,和第十七節一樣,所豫期的是否定的答案。他們可能沒有真正想到,會在大祭司的院子裏遇見耶穌的一個門徒,但似乎又覺得不妨一問。
    
【約十八26】「有大祭司的一個僕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說:『我不是看見你同祂在園子裏麼?』」
「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隻有約翰記述這個細節。身為傷者的親屬,會比其他人對那動刀者更有興趣﹔但當時在花園內的光是昏暗的,看得並不很清楚。     「我不是看見你同祂在園子裏麼?」這個問題所豫期的答案是肯定的,可見彼得此刻所面臨的情勢比前更險惡。
 
【約十八27】「彼得又不承認。立時雞就叫了。」
彼得第三次否認他認識主耶穌,「立時雞就叫了」這是應驗主耶穌早先的豫言(參1338)。彼得對耶穌的愛是無庸置疑,因為其餘的人都離棄耶穌時,只有彼得站在耶穌這一邊。他極其愛耶穌,而捨不得離開他。他失敗了﹔然而他失敗時所遭遇的情況,是熱愛耶穌的人都有可能會碰到的。
  
(三)耶穌在羅馬巡撫面前受審(182840
【約十八28】「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裏往衙門內解去。那時天還早。他們自己卻不進衙門,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喫逾越節的筵席。」
按猶太人的規矩,進入外邦人的住宅便是沾染污穢(參徒1123),而禮儀上不潔的人不能守逾越節。「不能喫逾越節的筵席」根據其他三本對觀福音書,主耶穌是在吃過逾越節的筵席後被捉拿的(參太261721﹔可141217﹔路221421),所以這裏的『逾越節筵席』,不是指逾越節當天所吃的筵席,而是指跟著為期七日除酵節的祭牲或筵席。

【約十八29】「彼拉多就出來,到他們那裏,說:『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
『彼拉多』是羅馬帝國派駐猶太地的第五任巡撫,任期從主後廿六至卅六年。他通常駐鎮在該撒利亞,但逾越節期間則暫移駐耶路撒冷,防備隨時可能發生的騷動或暴亂事件。「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若沒有羅馬法庭可以接受的罪狀,就不必、也不該帶到羅馬法庭受審訊。

【約十八3031「他們回答說:『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祂交給你。』彼拉多說:『你們自己帶祂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祂罷。』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
當時猶太人是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被付予有限的自治權力,除了對擅闖聖殿內院的外邦人之外,公會並無執行死刑的權柄。「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這句話把他們想殺人的企圖表露無遺。他們沒有殺人的權柄,所以他們就逼不想殺人的彼拉多判定耶穌死刑。若是有權柄,他們早就自己殺了。

【約十八32】「這要應驗耶穌所說,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了。」
「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了,」指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參314828123234)。

【約十八33】「彼拉多又進了衙門,叫耶穌來,對祂說:『你是猶太人的王麼?』」
彼拉多是羅馬的巡撫,只要不牽涉到羅馬的政權,通常是不過問猶太人的宗教紛爭,因此公會並未以宗教的罪名(參太265966)來向彼拉多控告耶穌,而以政治罪名誣陷祂。耶穌若自命為猶太人的王,即表示與羅馬政權對抗,故彼拉多有此一問。

【約十八34】「耶穌回答說:『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
耶穌用問題來挑戰比拉多的問題『你是猶太人的王麼?』, 你會這樣判斷,是別人告訴你的呢,還是你自己探討的結果?這是一個發人深省的問題。「這樣的看法是你自己思想的結果,或者你隻是在重述別人說過的話呢?」

【約十八35】「彼拉多說:『我豈是猶太人呢?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你作了甚麼事呢?』」
彼拉多避開了主耶穌要他解釋甚麼叫作『王』的問題,他顯然不願負這個責任,轉而問祂究竟作了甚麼事,以致猶太人要控告祂。

【約十八36】「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隻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我的國不是從世界來的』意思是說,神國的建立,是靠神的能力,不是靠人的勢力。     「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本句按原文應譯作:『隻是現在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將來有一天,這『世上的國』,將會『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參啟1115)﹔也就是說,在國度時代,主的國是在地上。
  
【約十八37】「彼拉多就對祂說:『這樣,你是王麼?』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
「這樣,你是王麼?」彼拉多既知主的國不屬世界(參36節),對羅馬帝國不會構成威脅,因此放下敵意﹔他這個問話,只不過是要證實主乃是神國的王。耶穌也準確的聲明祂是王。然後祂告訴彼拉多,祂國度的性質是甚麼。「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祂的國度是真理的國度。祂來到這世間是要給真理作見證。就是把真理帶到人間來,讓世上的人可以看見真理﹔換句話說,主耶穌是來表明神(參118),彰顯神,讓人們從祂身上看見神。而且凡屬真理的人都聽主的話,祂的國就是這樣的長成。

 【約十八38】「彼拉多說:『真理是甚麼呢?』說了這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裏,對他們說:『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
 「真理是甚麼呢?」他似乎帶有譏笑的口吻說:真理!甚麼是真理?他並不否認有真理這一回事,但是他事實上在說:如果那是你國度的性質,你在這世上難有實現的機會了。因為他知道外面那些耶穌的猶太同胞們是要置他於死地的。所以彼拉多出到外面到猶太人那裏,對他們說:『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 想替耶穌脫罪求免死(參39節)。

【約十八3940】「但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麼?』他們又喊著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這巴拉巴是個強盜。」
 這是當時所特有的『特赦』慣例。 「這巴拉巴是個強盜,」『強盜』原文含有革命分子與亂黨的意思﹔巴拉巴是當時作亂的殺人犯(參可157)。

 參考資料
《摩根著解經叢書網上版》
《馬唐納著新約聖經註釋網上版》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網上版》
鐘志邦著:約翰福音(卷下)天道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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